高餐遭爆有服儀、宵禁、晨掃校規 台學聯批踐踏學權
台灣學生聯合會今天指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長年侵害學生各項基本權利,包含出現服裝儀容規定、服儀糾察隊取締、強制學生住宿、退宿記過處分、宿舍宵禁門禁晚點名,甚至仍有晨掃,這些侵害學生人權的「事蹟」,竟被學校列為十大特色放在官網宣傳。台學聯表示,教育部不該對國立大學「輕輕放下」,並呼籲朝野立委正視大學法修正的重要性。
台學聯表示,依照高餐「學生服儀禮節輔導實施辦法」,學生入校必須穿著校服,否則予以處分。諸如「制服」、「廚服」、「服技服」、「體育服」、「休閒服」皆有一定款式,甚至規定「著外套須以學校制式外套穿著」、「沒有課來學校也要穿學校制式服裝」;儀容部分,高餐規定不得染非自然髮色顏色,否則須回復處理;男生頭髮不可過長(前不蓋眼、不留鬢角、側不過耳、後不過衣領),甚至規定男生不可留鬍子。
台學聯也指出,高餐甚至有服儀糾察隊站崗取締,若未依照校規穿著制服,將視情節輕重依獎懲辦法懲處;若是教職員工主動「輔導」,提供違反服儀規範學生事實,前三名者將會由學務處頒發感謝狀並公開表揚,儼然是「褒揚教師對學生打小報告」,把取締學生當作業績競賽。
除了服儀規定,台學聯表示,該校甚至日間部大一學生強制住宿,且不分年級,學期中退宿將記過處分,晚上會進行集合點名,且實施夜間門禁宵禁;如需外宿則有限次數,必須主動提出申請。同時高餐實施勞作教育,一、二年級學生須於一周內若干日的早上6時40分進行晨掃。若違反以上規定,皆以校內獎懲辦法議處。
針對諸多服儀規定,學生提出放寬標準訴求,據台學聯轉述,高餐僅回應「為培養餐旅專業人才素養與態度」,合理化其對學生服裝儀容之諸多限制。
台學聯質疑,若是部分課程基於專業、 衛生、安全考量,需要穿著統一服裝(例如:廚師服、實驗袍等),服儀規定的合理性仍有商議之處;惟現今「單純進出校園也要穿制服」、「以生理性別區分」等等的服裝規定,不僅不合比例原則,甚至已經顯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四條之禁止差別待遇的規定。
住宿部分,台學聯也轉述校方回應「同學選擇就讀高餐,註冊須知已明訂大一新生一律住校,這是一個契約行為,而且本校有職業上的特性,請同學們能配合學校的政策」,甚至還有「晨掃是品德教育」,「晚點名、宵禁是擔心學生安危」等回應,並且認為是良好的生活教育機會。
台學聯認為,此舉是把侵害人權的舉動包裝成契約行為,退宿另尋住所還會送你支小過,也透露出高餐不斷過度詮釋未來職業特性,忽略學生未來仍有自由選擇職業的自由,侵害學生身為人的基本權利。甚至有學生向教育部申訴,卻得到教育部尊重大學自治的回應,呼籲教育部不該「輕輕放下」。
台學聯呼籲,立法委員與各界人士應一同關注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的現況,社會必須正視、並立刻遏止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方的作為。另外《大學法》第33條明定,與學生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應有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但學生代表少少的席次,僅是學校為演出虛假民主的角色,遑論改變規定,應儘速啟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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