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7師疑霸凌學生案將採最嚴厲處置 潘文忠曝最重懲處

潘文忠說,預計4月中旬會有調查報告,將對需課責人員以最嚴厲的方式做後續處理。記者胡經周/攝影
潘文忠說,預計4月中旬會有調查報告,將對需課責人員以最嚴厲的方式做後續處理。記者胡經周/攝影

台中某公立高中學生疑遭學校學務主任、主任教官等7名師長霸凌,學生遭師長頻繁搜身、指控抽菸、吸毒,甚至威脅送少年法庭,疑因不堪壓力,發生憾事。事發逾一個月後,地方主管機關才積極介入調查,目前7名師長已遭調離現職,全案仍調查中。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說,預計4月中旬會有調查報告,將對需課責人員以最嚴厲的方式做後續處理。其中,校安人員最重就是解除勞動契約,若經查證不適任在校園服務對象,將送教評會就情節輕重進行審議並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決議,納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教官則涉及國防部陸海空軍懲罰法,需要跨部會檢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各界關注不適任人員淘汰機制,立委張廖萬堅表示,過去10年淘汰不適任教官17人。但該校主任教官被學生投訴,學校沒處理,學生投訴至教育局軍訓室處理,卻持續不調查、疑似官官相護。

若以教育法規中論定最重之罰,潘文忠表示,學務創新人員(校安人員)最重就是解約,若經查證不適任在校園服務對象,將送教評會就情節輕重進行審議並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決議,納入不適任人員資料庫;教官則涉及國防部陸海空軍懲罰法,由教育部軍訓教官人評會檢討議處,情節嚴重將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撤職或不適服現役退伍;校長若不適任,將由主管機關依法解除職務、改任其他職務或其他適當處理。

立委吳思瑤表示,現行「師對生」霸凌列案處置是雷聲大雨點小,她表示,近三年有600多案師對生霸凌通報,最終僅3名教師遭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7名教師遭解聘且1至4年不得聘任,占比僅1.6%。霸凌及體罰應以教學不力脫鉤,回歸教師法第14、15條;師對生、生對生霸凌建立明確分級處置機制,並融入修復式正義及和解圈概念。

校園霸凌事件分成「師對生」和「生對生」,立委范雲表示,老師本來應是校園霸凌防制系統的一環,但現況卻是本身為霸凌者的教師,或面對霸凌事件消極不處理的教師,都還能持續在校園任教。不適任教師難以淘汰,是校園霸凌情況持續惡化的原因之一。

范雲針對現況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的問題,提出三對應解方。第一,建立教師不適任行為判準,不再輕輕放過不適任教師,但也不再讓「不教而殺」的現象發生,先說明清楚規則,讓老師們不再無所適從;第二,推動以教師行為做為是否不適任之審議基準,不再以受害者是否遭受身心侵害做為審議標準;第三,賦予不適任教師案件中受害學生之當事人地位,讓學生自己說話。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表示,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行為判斷依據,將再通盤研議。至於受害學生當事人主義,林明裕表示,基於學生人格權、學習權,這改變是很進步的觀念,將進一步研議。他承諾,教師行為準則、教師倫理、專業素養及教師養成很重要,有關教師不當的外顯行為,將在兩個月內進行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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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 空軍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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