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桃園代理教師可領12個月薪 教師會:可以吸引優秀老師
桃園市政府宣布代理教師採「全學年期」認定,發12個月薪水,一改過去以寒暑假沒授課為由,只發10個月薪水的做法,獲得教育界普遍支持。
桃園市教育會理事長張瓊芳表示,市政府接受教育團體過去長期的呼籲,要求正視問題,應該肯定市長有這樣的魄力。全學年期無條件發足12個月薪水,一定會產生磁吸效應,讓優秀對教育工作有熱忱的老師,會把桃園當成第一志願報名,提升整體教學品質,不會一招、二招找不到人,到最後沒教師證的也用。
張瓊芳說,代理教師在寒暑假期間並不是放大假沒事做,長假的第一周就要開始整理教室,接下來還有備課、研習會與配合學校一些行政工作,去年選舉的時候教師會就要求市長、議員候選人重視這個問題,並提出「全學年期」12個月薪水的建議和說明理由,要求112學年(112年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起實施,而且最好111學年第2學期招聘時就實施,現在市政府從善如流兩個建議都採納。
至於為什麼高中代理教師在107年就是全學年期領12個月薪水,張瓊芳說,當初因為國立高中職要改制為市立學校,教師會提醒市政府高層國高的代理教師都是領12個月,如果改制為市高只領10個月,會出現代理教師外流到外縣市,尤其有些高職專業的學科是代理教師授課,這些老師一旦到外縣市,桃園這邊會很難找替代人選,教學品質也會滑落,當時的鄭文燦市長才同意高中職代理教師領12個月,但是國中以下還是沒全學年期給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