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教局掌校長評鑑大權 挨批
台中市有300多所公立國中小,學生超過20萬人,校長辦學績效至關重要。教師團體指出,中市現行校長遴選辦法,辦學評鑑卻摘除教師與家長團體代表參與,由教育局掌握評鑑大權,導致不少校長變「乖乖牌」;另指教局內部決定校長是否績優,攸關校長第一階段遴選,結果常與教學現場脫節。
教育局指出,台中市校長遴選是由校長遴選委員會投票決議,成員包含教局主管代表、專家學者、校長代表、家長會代表及教師代表,公平、客觀且多元的方式遴選出符合教育現場所需的校長,校長辦學評鑑只是其中一環,並非遴選最終結果。
台中市教師會、教師職業工會兩團體發文給教育局,建議教育局修正「台中市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計畫」,納入教師與家長會代表,調整評鑑項目與成績計算方式,真正評鑑出辦學績優的校長。
教師團體指出,辦學評鑑各項成績比重,教育行政視導評鑑就占70%,另年度成績考核占30%。85分以上績優、70分以上未滿85分為適任、未滿70分者不適任。從中可看出教育局掌握教學評鑑的生殺大權,比重過高。
教團舉例,「聽話」的校長經常承辦活動,讓教職員不堪其擾。有教師指出,還有學校承辦議會市政考察活動,非關教學,另有行政人員表示,學校接辦活動五花八門,很多教師自主性高,只能指定少數學校長期承辦,校長也左右為難。教局解釋,市政考察是參觀其他縣市學校,才由學校安排;另各類競賽多分散舉行,未集中在某些學校。
教育委員會召集人、議員陳廷秀指出,校長辦學評鑑有專業性,如果外界要求更開放,可以深入研議探討。不過,如由家長團體介入,對專業指標可能無法勝任。
資深校長指出,教團關心的校長遴選,台中市校長遴選委員會是少數仍保持教師及家長浮動代表的,遴選更添難度,所以並非每位績優校長都可順利遴選。此外,辦學評鑑早年有家長團體代表參與,但造成不少學校抱怨家長過於干預校務,所以取消家長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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