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董事長懸缺2年 教團:兩派利益鬥爭已損社會形象
文化大學董事長懸缺近2年,士林地方法院近日裁示,由台灣大學前副校長、大氣系教授陳泰然擔任該校第18屆臨時董事長,是國內第一任大專校院官派董事長。教育部表示尊重法院決定,將請陳泰然盡速召集董事選出第18屆董事長,並由新任董事長主導改選第19屆董事。
文化大學前董事長張鏡湖辭世後,文大董事會分為兩組人馬,包括以其女兒張海燕為代表的「家族派」,和以文大首屆校友黃有良為代表的「校友派」都想角逐董事長。雙方人數都為5人,無法達成共識,以致董事長懸缺至今。
教育部去年4月以董事長懸缺為由,依私校法第26條規定,向法院聲請選任一名臨時董事並代行董事長職權。但法院以剩下的10名董事仍能行使職權為由,駁回教育部的聲請。教育部再提抗告,指出兩組人馬意見僵持不下,無法選出新任董事長,法院最後由教育部推薦的5名官派董事名單中,以陳泰然行政和學術經歷較豐富、合適為由,裁定擔任臨時董事長。
教育部推薦的5名官派董事長人選,包括曾憲政、陳泰然、柴松林、劉福來和賴鼎銘。高教司按私校法施行細則規定推薦名單,評估面向包括是否熟悉學校校務治理和私立學校董事會運作,或是否具備專業法律背景等。
黃有良對此結果感到不滿,並說希望法院能做出不同的人選決議,但礙於相關會議都因新冠肺炎取消或改為遠距視訊,還在思考如何表達己見。他指稱陳泰然擅長氣功,時常替張海燕進行能量療法,可見與家族派關係良好。另一校內人士認為,法院應推舉與兩派無關的中立人士任臨時董事長,才能阻斷爭議。
立場與家族派一致的文大法律系教授許惠峰則說,欣見法院終於做出裁示,讓董事會人數回歸11人,在奇數的情況下,才可能達成共識,讓董事會行使遴選董事長、監督校長、拍板重要人事、處理學校資產等任務。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也說,私立辦學者應維持學校的公益性,而不是放任不同派別為了自己的利益鬥爭,延宕校務規畫進度。董事長爭議延燒一年多,已影響文大社會形象,樂見法院終於做出裁決。
記者今天數度聯繫陳泰然,至今仍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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