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新創環境 最新租稅 優惠大利多
【文.陳惠明、劉紋廷】
年新創事業發展蔚為趨勢,自創業初期至邁向公開發行之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機會與挑戰,其中,財稅管理為創業者必要經營之領域,包括:技術入股、員工獎酬留才、企業併購、投資抵減相關之租稅獎勵等,皆是新創事業常見的問題。政府鑑此從產業創新條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企業併購法、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乃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 條文修正最新通過,均為落實法規挺新創之具體作為,本文茲年新創事業發展蔚為趨勢,自創業初期將相關租稅獎勵重點彙整,期能助於新創事業有效了解並運用相關租稅優惠,加速新創事業未來之發展。
租稅優惠1 技術入股緩課所得,避免現金入袋前提前課稅
技術投資人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充抵股款,即以技術入股避免技術投資人需額外籌措資金投資於公司,然而,依據現行法令,技術投資人就取得股票價款超過該等無形資產取得成本部分,應計入財產交易所得依法課稅,因此,為避免技術入股當年度所生之稅負,造成資金缺乏之技術投資人額外負擔,相關法規上特別針對課稅時點訂有延緩至「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課徵之規定,並在持股及技術作價應用相關服務累計達二年之要件下,得選擇以「轉讓或撥轉日時價 」 或「取得股票日或可處分日之時價」擇低計算課稅,以避免技術投資人為參與企業之經營,分享研究發展成果,卻因法規限制需籌措額外稅金,甚至可能多繳了冤枉稅。相關緩課規定。
租稅優惠2 員工獎酬緩課,有助企業留住優秀人才
員工是公司重要資產之一,對資金有限之新創事業而言,發放股票使員工變成「股東」,除能降低營運資金需求外,亦能增加員工向心力,為企業留住優秀人才。然而,員工分紅費用化後,股票股利已不再是面額課稅,員工租稅負擔增加將相對提高企業現金酬勞比例,進而增加營運資金之需求,如能將技術入股緩課機制導入員 工獎酬,不僅達到獎勵留才的效果,也能使員工與企業之利益一致,共同朝向企業長遠發展之目標邁進。針對員工獎酬所得緩課規定。
租稅優惠3 新創併購擴大營運動能,租稅優惠助攻
對新創事業而言,併購亦是企業迅速成長的契機,而對其股東而言,亦是投資出場的主要途徑之一。過去常見以股份轉讓方式進行併購,優點是新創事業可維持獨立個體,經營績效不因併入大企業而被漠視,而且過去所得稅法規定國內證券交易所得免稅,新創事業股東亦不會因併購而須繳納巨額稅負,而對企業併購望之卻步。然而,自 2021 年起,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後,個人買賣未上市櫃及未登入興櫃股票之所得,須納入所得基本稅額計算,為此,立法者也了解避免法律訂定對新創事業造成衝擊,對於設立未滿五年之企業,則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屬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進而排除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完整內容請見《會計研究月刊》2023.8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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