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案檢索到專利商品化 智慧局為中小企業提供一條龍式貼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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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專利基本上要活化,假設沒有活化,就只是一張壁紙(paper patent),而且當規費越繳越多,壁紙甚至會增值。從智慧局一個審查官出身,從事專利服務接近30年,一路上看來,以前我們在智權相關論壇中,很多時候只看到智權部門的人,層級頂多到法務長而已,很難得看到會計師。很明顯的是智權市場在這幾年動起來了,我覺得是件好事;作為一個專利主管機關,把這個場子弄熱是好的現象;不管是對營運還是營業,都是正面的。」智慧局局長廖承威於5月下旬應邀出席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工業技術研究院、創智智權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德勤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舉辦之「專利暨智財的商業營運與國際實務研討會」時,以以上開場白為其專題演說打開序幕。

專利3階段 一環扣一環

很多企業都強調公司重視研發,而且有申請專利,但廖承威覺得申請完專利以後,更需要做的就是營運;因為專利如果沒有運用,就真的是一張壁紙。他說:「當了一輩子的審查官,我一直在想今天我審了一個專利之後,那個專利何去何從?它的出海口在那裡?」 

工研院在2019年的時候,推出了專利融資,並有3個成功的案例。當時廖承威就特別向工研院索取那3件專利的專利號給智慧局的審查官同仁看,讓他們知道他們審的專利最後不是壁紙一張,而是轉化成有形資產:白花花的鈔票!

顯而易見的,智慧局在整個專利的過程中,審查專利占了最大比重,然而,除了審查這一段外,智慧局還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從專利申請到商品化的過程當中,可以提供什麼樣的資源?廖承威從一個專利生命週期的角度出發,闡述了智慧局在每個階段所提供的資源及協助。

圖1.  廖承威常在思考在專利3階段中,智慧局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圖1. 廖承威常在思考在專利3階段中,智慧局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技術研發階段

在技術研發的階段,前案檢索是不可或缺的。 

在做研發的過程當中,常常會覺得自己研發的技術很厲害,就像父母都會覺得自己小孩是最棒的。但隨著小孩逐漸成長,便會發現好像很多地方不如預期。研發也是一樣,剛開始花了很多心力研發的東西,後來都可能會發現一些「me too」的東西。因此廖承威指出作研發前先進行前案檢索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情。

現在全球在資料庫的領域都很積極的發展,台灣許多大型企業也會購買不少很好的資料庫,這對於研發是一件好事;然而,一般都價值不菲。考量到台灣中小企業不會經常使用大型資料庫,也不可能建構一個很昂貴的資料庫,因此,智慧局便利用科專的經費,一磚一瓦的慢慢堆積起來,建置出一套完備的全球專利檢索系統 (Global Patent Search System,GPSS),供企業免費使用。 

圖2. 智慧局的全球專利檢索系統 (Global Patent Search System,GPSS)所提供的服務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圖2. 智慧局的全球專利檢索系統 (Global Patent Search System,GPSS)所提供的服務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GPSS透過專利局跟專利局之間的資料庫交換,整合了全球超過100個國家1.5億筆以上的資料,因此資料是相當完備的。這個資料庫採用提供給用戶一個資料夾的概念,方便用戶在這個網站上即可進行專利管理。

除了支援多國語言檢索外,GPSS也提供了按年度、IPC、CPC、申請人、發明人等等不同類目的統計分析;以技術生命週期、時間區段、競爭性分析...等等服務。可以說已達到一般常用的商用資料庫的水平。智慧局體會到一般中小企業可能使用的頻率不高,但偶而也會有需求,因此開放這部分資源讓外界使用,讓企業不需要耗費金錢來建置一個龐大的資料庫。

廖承威指,在產創12條【註1】通過以後,企業如果拿到3000萬及1億以上的國家科研計畫,都要經過智慧局的審核,計畫中一定有專利佈局的分析報告。因此,如果企業內部沒有可供使用的系統,智慧局的GPSS即可滿足這一部分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GPSS是研發階段的初步檢索,待研發後期,已申請專利甚至開始進行全球佈局的時候,便可以考慮專利檢索中心的進階服務。專利檢索中心除了可以提供專利監控、專利地圖分析、盡職調查外,假設企業今天面對專利訴訟,檢索中心也可以協助找出強有力的專利來反制;雖然是付費服務,但絕對物超所值。

專利申請審查階段

由於大部分商品是有生命週期的,越早取得專利,越有利於市場經營。因此,智慧局祭出了數種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方案,以助有需要的業者盡早取得專利。

圖3. 智慧局的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介紹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圖3. 智慧局的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介紹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圖3顯示了各種情況下的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其中「事由1」及「事由2」為配合發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的措施,適合佈局全球的企業搭配國外申請採用,由於適用於經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或經美日歐專利局核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的外國對應申請案,減輕了智慧局審查官的負擔,因此不需額外收費。  

至於「事由3」為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及「事由4」為綠色技術相關案件,則是急件的概念,須審查官額外優先處理,因此有加收新台幣4,000元的規費。但相對於平均縮短數個月甚至是一年以上的審查時間,提早取的專利,這點花費絕對物超所值。

此外,針對企業整體發展,大量申請專利的企業,智慧局也推出了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試行)作業方案【註2】,適用於同一申請人前瞻科技相關發明專利申請案,以不超過10件為原則。

廖承威表示,此方案乃因考量到現在企業的整合式發展,在技術上有時候會是一條龍的上中下游佈局,有時候會是橫向橫跨數個前瞻科技領域,企業即可能一次申請多個專利,這時候便可以利用產業協力專利審查面詢方案,一次到局裡去同時面詢多件專利。

利用此方案,除了可以讓審查官在審查的過程中更清楚了解企業的的技術所在外,也省卻了申請人舟車勞頓的時間,並可對整體技術作更完整的說明。此方案可以由審查官發動,也可由申請人主動提出,均為免費服務。

最後一個加速審查服務是與新創產業相關的。

智權對新創產業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基底,不管是參加競賽或是在募資,智權都是很重要的無形資產,對未來經營大大加分,因此智慧局也為新創公司開闢了快速通關的管道。

新創產業積極型專利審查(試行)作業方案【註3】適用於依法設立未滿8年之新創公司以電子方式提出之申請,屬免費服務。

在申請的第1個月的時候,智慧局審查官即會提供一份初步檢索報告,從而可快速得知專利申請案有無相關前案,及其他不予專利事由,讓申請人可以評估其專利是否具備專利要件及核准空間。在第2個月的時候,申請人可獲得面詢的機會及審查人員的修正建議,如在第3個月的時候已依面詢共識進行修正,基本上於申請後第4個月即可以取得准或不准的通知。相較一般的審查流程,快上了好幾倍。 

由於新創公司很多都是專注在前端技術及前端市場,因此利用專利在市場卡位及募資是成功關鍵之一,時效在此便顯得很重要。

專利應用階段

在廠商成功取得專利後要如何活用?這一點可以參考智慧局的專利商品化宣導網,網站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分享,還有一些專利授權及交易的教戰文章,可供專利權人參考。 

圖4. 智慧局的專利商品化宣導網分享了許多成功案例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圖4. 智慧局的專利商品化宣導網分享了許多成功案例 / 資料來源:《專利暨智財商品化 & 加值平台》簡報,智慧財產局局長廖承威

此外,商品化宣導網也把所有整個政府機關的資源做一個整合,彙集了國科會、經濟部、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工研院、教育部、環保局、文化部等輔導專案及計畫,在點選完後,如需要更細節說明,可回歸到相應單位的網站尋求解答。

除此之外,智慧局還建構了IPKM學界專家人才庫,那是產業活用專利的一個平台。專家人才庫分享超過470位教授資訊,涵蓋電子、電機、機械、奈米工程、光電、通訊、資訊、化工、醫學、藥學、生物醫學、食品科學、土木、水產養殖學系等100多個系所,讓廠商在拿到專利後要商品化時,如果碰到技術瓶頸,即可以在平台上徵詢專家意見。

備註:

(1) 產業創新條例 第 12 條

為促進創新或研究發展成果之流通及運用,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所屬國營事業補助、委託、出資進行創新或研究發展時,應要求執行單位規劃創新或研究發展成果營運策略、落實智慧財產布局分析、確保智慧財產品質與完備該成果之保護及評估流通運用作法。

前項智慧財產於流通運用時,應由依法具有無形資產評價資格或依第十三條登錄之機構或人員進行評價並登錄評價資料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服務系統。

第一項創新或研究發展之適用範圍、推動、管理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 自2023.1.3起再試行二年

(3) 自2023.1.1起再試行一年

【詳細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334期 歡迎訂閱《北美智權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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