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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趙長鵬認洗錢「判刑4個月」 擁1.4兆成為美監獄史上最有錢囚犯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去年在美國承認洗錢罪後,於4月30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遠低於控方要求的36個月,也比量刑指引的1年至1年半來得要低。
彭博報導,現年47歲的趙長鵬擁有430億美元(新台幣1.4兆元)的個人資產。入獄後,趙長鵬將成為美國監獄史上最有錢的囚犯。
CNN報導,趙長鵬30日在量刑聽證會召開前,寫了一封長信給法官,為自己在幣安擔任執行長期間,未採取足夠的反洗錢措施道歉,也表示自己已明白問題的嚴重性,「言語無法描述我對自己的決定有多後悔,但請放心,這種事情絕不會再發生了。」
隨後,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指出,趙長鵬將幣安的增長與盈利能力看得比遵守美國法律更重要,而且控方未能證明趙長鵬事前不知道非法活動,認為3年刑期並不合適,因此做出了判處趙長鵬監禁4個月的決定。
香港商業電台報導,檢察官指控幣安容許涉及恐怖組織的交易,包括哈馬斯和伊斯蘭國等,未通報逾10萬筆可疑交易,也認為幣安支持銷售兒童性侵材料,接受大量勒索軟體收益。
趙長鵬去年與美國當局達成認罪協議,放棄上訴權,換取總刑期不多於18個月。公司同意繳付超過40億美元罰款(新台幣1,312億元),而趙長鵬則同意辭職,並罰款5,000萬美元(新台幣1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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