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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到週日上班穿緊身褲、短褲罰100元 慣老闆公司規定惹議
近期有網友分享自家公司的「慣老闆」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從限制員工上廁所的時間、每週工作至少100小時,到穿短褲要罰錢都有,引發不少人討論。
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這些照片刊登在網頁「無聊的貓熊」(Bored Panda)上。有網友說自己在亞馬遜上班,但卻因為去上廁所惹上麻煩,因為員工「不可以在非休息時間去上廁所」。員工在非休息時間要上廁所必須獲得允許,但這名男網友提出要上廁所卻被拒絕,於是決定要辭職,因為這項規定實在太不人道了。
還有網友貼出自己公司的告示,告示中寫道「週五到週日期間穿短褲或緊身瑜珈褲需支付每日3美元」(約台幣100元),下方甚至還加上小字寫明短褲的褲長為膝蓋上方9公分長,緊身褲也不可以是網褲或是看得到內褲的款式。
另一名網友則po出休息室的照片,因為他在休息室的桌子底下發現公司安裝了錄音設備,所以員工在休息室所說的內容,可能都已經被老闆聽光光了。還有一名網友表示,自己是業務,某一年他為公司賺進15萬美元(約台幣486萬元)的利潤,但公司給他的獎勵卻只有一雙羊毛長襪。
不少網友留言表示,現在的慣老闆越來越多,不只已經利用了員工付出的勞力,還沒有給予員工應有的獎賞。有網友也留言說自己曾經遇過緊身褲規定類似的公司,員工真的付了錢穿自己想穿的服裝,但也讓他質疑老闆為什麼能靠這樣的規定「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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