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卸任期滿元首無須再禮遇 但維安恐要考量
蔡英文總統即將卸任,馬英九前總統的禮遇期限也將屆滿,成為第一位「用完」法定禮遇的前元首。未來政府自然不必為其再負擔開銷,然而卸任元首終究是知名人物,為其提供基本的維安保護,仍有必要性。
依據民國99年修訂後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正副總統卸任後的禮遇,是「做一年禮遇一年」。待遇包括每月25萬元禮遇金(副總統18萬元);每年提供辦公事務費用,第一年800萬、第二年700萬,遞減至500萬為止(副總統每年數字減半);提供保健醫療;國安局派出安全侍衛人員8至12人(副總統4至8人),必要時得增派。禮遇期滿之後,就只剩受邀參加國家大典的權利。
在馬英九之前,李登輝有12年總統任期,期滿後還有副總統任期3年可用,到去世都在接受禮遇。陳水扁的禮遇原應該在105年屆滿,但因貪汙案定讞,99年依法取消禮遇。馬英九成為第一位,真正「重回尋常百姓家」的元首。
然而,一如卸任後的李登輝,仍不時出現在公眾場合,出面為子弟兵背書造勢(誰算是阿輝伯的子弟兵,答案可能因時而異);馬英九至今健康良好,也自認老驥伏櫪,未來顯然不會成為沒有聲音的人。然而,卸任元首當初所作所為對國家影響甚鉅,社會上愛之與憎之者,自然都大有人在。就維安觀點而言,如果卸任元首遭到政見不同陣營的激進人士攻擊,不管結果如何,都對國內政局動盪與社會矛盾加深,有加深的效果。
連戰副總統禮遇期滿後,因與隨扈相處日久,彼此感情深厚,多人索性辦理退休,由連戰自費聘用。雙方有情有義,在政壇也傳誦一時。然而連家向以殷實著稱,如此大氣手筆,對馬英九或未來其他卸任元首,恐非能夠或願意負擔。
兼顧法理與現實之舉,是禮遇期滿的正副元首,如果自認有必要,可以比照一般政務官員或立委,申請安排派遣警力擔任維安隨扈,規模依個案實際狀況調整。究竟,隨著醫學進步,以及政治崇尚年輕化,只要中華民國國祚尚存,禮遇期滿的前總統,例子勢必愈來愈多。不如就以馬英九的狀況,作為慣例的建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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