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師偷內衣褲轉職他校 監委要台南高商、台南大學檢討
台南高商前男莊姓教師於民國102年潛入隔壁台南大學曬衣場,偷竊女學生內衣褲逾百件。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台南高商於事發後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與任何調查,輕易讓莊師離職,致莊師遊走各校4年餘;於107年啟動性平調查後,程序更有重大瑕疵,嚴重缺乏性平意識,因而促請台南高商、台南大學及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發現,該事件發生後,台南高商於事發後未依法進行校安通報,或啟動任何調查,直至106年莊師再涉及另一案性平事件後,台南高商才啟動偷竊內衣褲之性平調查。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通過紀惠容所提報告,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紀惠容指出,台南高商當時的校長、主管人員稱「全然」不知悉此事,讓身負導師、專任教師的莊師中途輕易離職。但實際上,台南市警察局102年確有聯繫台南高商,與台南高商所稱「不知悉」實有落差。
紀惠容表示,台南高商102年未積極處理,106年莊師任職中壢家商期間又涉及另一件師與生之性平案件,中壢家商調查時,才發現莊師曾偷竊女性內衣褲,書面通知台南高商,台南高商一開始還消極不受理,經教育部及國教署督導後才交由性平會調查,但過程卻有諸多瑕疵。
紀惠容說,台南大學107年配合台南高商進行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時,行事消極粗糙,26名受害學生中,僅函文聯繫7名學生,更未明確告知具體資訊,致最終只有1名學生提供陳述,且內容顯不知是為性別事件調查。台南大學作為受害學生就讀學校,卻未依「性平法」第22條及第24條充分維護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並善盡告知責任,也應確實檢討。
紀惠容說,莊師所涉2件跨校性平事件調查時間相近,主導啟動的學校調查機制卻不同。中壢高商有成立「調查小組」,台南高商未成立調查小組,交由「性平會」處理。
紀惠容呼籲,師生關係本就存在權勢及身分不對等之權力關係,現行調查程序中對行為人不當接觸及聯繫之禁止,未有具體罰則及裁罰基準,損傷受害者權益,也讓一線人員調查人員錯愕,教育部允應將不當聯繫之樣態與罰則運用明確化,以杜絕師生權勢關係延伸於性平調查中。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