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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4死車禍 司機認開快車遭押
新竹耀群科技公司前天員工旅遊,搭乘的遊覽車卻在國道三號南下雲林斗六路段擦撞小客車,釀四死廿二傷慘劇;檢警查出遊覽車超車不當肇禍,駕駛陳文貴坦承超速行駛,檢察官訊後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陳男獲准。
法官認為,陳男罪嫌重大,一人獨自生活,且身上只有一萬元可交保,面對該案重大傷亡日後可能刑責,若用限制住居或規定到派出所報到等替代手段,無法降低他將來逃避面對刑責的疑慮,裁准羈押。
六十三歲陳文貴事後被查出八年內有十次違規紀錄,其中九次超速,一次違規停車;交通部公路局昨認定業者健全通運未善盡管理駕駛人之責,重罰九萬元,並吊扣事故車輛牌照三個月。
至於陳文貴,公路局表示正調查釐清責任歸屬,陳文貴若明確違規被開單,依規定可吊銷駕駛執照,且三年內不得再考領。
檢警調查,陳文貴前天搭載新竹耀群科技公司四十一名乘客,高速公路監視器及相關行車紀錄器顯示, 案發時遊覽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車不當,擦撞分隔島後,車身失控急轉到中間車道,再撞及五十三歲陳男駕駛的小客車,兩車再猛烈撞上路肩隔音牆。
小客車被撞得不成形,車內兩人不治;遊覽車內也多人受傷,其中坐在最後一排的十二歲賴姓男童和母親傷重死亡。
陳文貴坦承開快車,對死者感到抱歉,檢方昨天凌晨以有逃亡和勾串之虞聲押;法院昨天上午開庭審理,法官原有意交保,但發現他獨居且身上僅一萬元,改裁定羈押。
賴姓男童母子和小客車二名死者家屬,昨天都到高速公路案發地招魂。小客車陳姓駕駛家屬說,死者從事馬達維修,和同車女乘客是情侶也是法道同修,放假都會到高雄甲仙一座廟參加法事;前天可能也是要去廟裡「辦事」,沒想到遇上死劫。
陳男姊姊說,父母年邁,和死者哥哥同住,身體都不好,經濟不佳,父親已對遊覽車公司提告,希望對方能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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