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車禍釀4死…遭爆遊覽車管理「用40年前標準」 交通部回應了
國道3號南下263.8公里雲林斗六段昨天發生遊覽車與自小客碰撞車禍,造成4人死亡、22人輕傷,立委今天疾呼加強遊覽車管理。交通部表示,會依此事故檢討,看哪部分需要加強。
針對遊覽車職業駕駛管理,交通部公路局監理組長魏武盛接受中央社訪問說,目前職業駕駛人若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將會記3點,記滿12點將會吊扣駕照2個月,並要求要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若2年內被吊扣2次駕照後,再被記點將直接吊銷駕照,需1年後才能重考。
交通部運輸監理司長林福山指出,針對遊覽車駕駛有嚴格要求,駕駛人必須要有2年的實際大客車駕駛經驗後才能申請遊覽車駕駛的執業登記證,並有要求訓練時數,後續將依照這次事故進行檢討,看哪部分需要加強提升。
另外,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遊覽車的管理有非常多的疏漏和不合時宜的狀況,市面上許多遊覽車的限重、載客座位數,還在用40年前的標準,每人平均體重55公斤去計算。
林福山表示,採用每人平均體重55公斤是參照日本的數值,且車輛在出廠時進行配重測試,是用最高限度重量進行測試,而法規規定則是用最低重量,並不會因為採用55公斤就無限增加。
至於邱顯智提到最後一排中間面對走道的位置相關管理,林福山說,根據了解,目前國際上也沒有相關規範,但國內已經要求所有座位都必須繫上安全帶,後續會持續宣導,並持續分析是否要加嚴規範。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