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罰則太輕!立委提修法重罰30萬 繳回政府獎勵補助
立法院預計下周舉行臨時會,處理性平三法等議案,民進黨立委陳秀寳今天提出「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若加害人有領受政府提供的相關獎補助,且經調查確定有性騷擾的情事,其獎補助應全數撤銷、廢止並追回所領受的獎補助經費。
台灣近期掀起#MeToo運動浪潮,民進黨立委陳秀寳、黃秀芳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清除性騷的溫床,呵護受害者的傷」記者會,主張在相關的獎勵補助規定,應該仿效其他國家的作法,修法在性平三法增列性平條款。
陳秀寳表示,領有政府的獎勵補助,往往是優秀的象徵,加害人卻常常透過自身的優秀事蹟,以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向受害者伸出魔掌,先前傳出有藝術家性騷擾的情事,最後卻苦於沒有法源依據,無法取消推薦藝術家參加國際展覽的資格。
陳秀寳說,台灣的性騷擾防治法應該參考美國、南韓等相關國家的立法例,增列性平條款,若加害人有領受政府提供的相關獎補助,經調查確定有性騷擾情事,其獎補助應全數撤銷、廢止並追回所領受的獎補助經費,得視情節輕重對加害人停止補助。
同時,陳秀寳也說,辦理各項補助的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應該將前述加害人列名「拒絕受理名單」。
陳秀寳指出,根據衛福部「性騷擾事件裁罰統計」資料顯示,近年性騷擾裁罰事件的裁罰金額偏低,2022年有480件性騷擾事件,平均裁罰金額僅1萬8640元;2021年有484件性騷擾事件,平均裁罰金額為1萬9406元。
陳秀寳說明,她們這次提案修法,提高性騷擾的罰鍰,從現行的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未來改為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黃秀芳指出,被害者在事件發生當下,時常說服自己並非遭到性騷擾,然而在多次的忍讓下,仍然屢屢遭到侵犯,性騷擾防治機制讓被害者因害怕遭到報復,無法勇敢為自己發聲,社福單位更沒有在第一時間接住被害者,讓這些傷痕繼續與受害者共存。
黃秀芳認為,這次修法不僅要強化性騷擾事件被害者的權利,讓被害者獲得所有必要的專業資源協助,更要落實國家對於「性騷零容忍」的原則,強化對被害人的權利保障,使其於案件申訴、調查乃至訴訟過程能夠獲得支持,明定政府應該提供被害者相關協助資源,包含醫療、驗傷、採證、心理復健、訴訟等必要費用的補助。
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藍挹丰說,期盼政府設置的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提供被害者申請心理相關專業服務在場協助,以及後續的費用和資源挹注,避免在受害者心理和經濟狀態有需要的情況下,正義無法得到伸張。
台北市前議員邱威傑表示,他希望可以透過這次的修法,展現社會對於性騷擾的零容忍態度,藉此讓有性騷意圖的人有所忌憚,更能夠有效減少人們濫用榮譽與權勢傷害他人,這是讓性騷零容忍精神成為文化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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