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園處性騷風波 加害者被免職、處長自請處分
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日前爆發性騷擾案,丁姓駐衛警5年騷擾逾8名女性。經多日調查,北市工務局今做出懲處,被申訴人丁姓駐衛警性騷擾行為明確,言行失檢,予以2大過免職處分;公園處長黃淑如自請處分,因督導不周,將依照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工務局說明調查過程,該性騷擾案於今年6月9日實地訪談公園處相關人員,且進行實地勘查、訪談當班人員,並訪談關懷申訴人。
工務局表示,為保障受害人權益,公園處將重新啟動調查,有關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之組成,其委員至少3分之2為外部專家學者;另成立調查小組,其成員至少3分之2為外部專家學者,且不得有公園處人員,避免多數委員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而有偏頗或不公正之疑慮。
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處理情形及後續補救措施,工務局說,已由勞動局就公園處所提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資料,依相關規定進行事實調查及審議中,如做成裁罰之行政處分後,檢討雇主(公園處長)及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
工務局說,後續除請公園處向所屬同仁加強宣導,性騷擾之申訴不限以書面提出(亦包括以言詞提出或透過其他各種管道表達)外,未來於各種管道接獲員工所提性騷擾申訴訊息後,應在確實保護申訴人隱私之前提下,積極協助其提出申訴。
工務局提到,人事處已著手研議市府各機關人事機構辦理性騷擾案件注意事項,建立對性騷擾之申訴人實施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機制,以利機關協助申訴人共同面對性騷擾案件;另研擬被申訴人之追蹤、考核監督機制,以避免相同事件再次發生。
工務局表示,未來社會局將委託民間團體設立性騷擾申訴諮詢及個案服務,希望透過法律諮詢、心理諮商及社工陪同下,成為性騷擾被害人的靠山,讓申訴之路不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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