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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浩克引發執法過當 退休警與專家都建議「先這樣做」:可減輕刑責
桃園朱姓男子日前大鬧超商,遭員警持警棍連抽12下,引發執法過當爭議。一名退休警則建議涉案學弟警員「快道歉,還有機會減輕刑責」,別等朱姓男子請了厲害律師,案子就難談了。
刑法補教界名師紀綱貼文說,警員把人打到警棍都斷了,刑責很明確,普通傷害罪外還可能進入134加重。因為當時朱姓男子早就沒有攻擊行為,他只是坐在超商外,朱男並未反抗,而是用手擋著頭,接下來被警棍抽的11下過程中,朱男不是把手放在背後就是擋著頭,「沒有任何繼續攻擊之虞,其實很明確了。」
退休警察以一名中壢警員盤查非洲鼓女教師大外割事件,他說,女教師當時有意和解,但警察卻在長官支持下堅持不和解,不但被判十個月,還不得易科罰金,「趕快道歉、還有機會減輕刑責」,若等到朱男請了厲害的律師,就更難談了。
紀綱貼文表示,若檢方更全面,甚至可能連帶辦理一旁未出手制止的員警,別忘了,法律上他有保證人地位,而且他的同事明顯濫權。朱男的刑責部分,毀損、妨害公務、傷害,本來就跑不掉。
有人提到警械第4條,紀綱指出,朱姓男子手部已無攻擊行為,憲法位階的比例原則作為上位階的控管,也還沒死。他提醒桃園大外割事件,其他人有替被起訴的員警,出過一毛錢律師費?別只是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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