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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無號誌路口奪命盲區 中央、地方不聞問
交通部為甩「行人地獄」惡名,兩年多來持續端出友善行人政策,五月底才公布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要用十九項行動方案與地方合作,改善行人安全。但台中這起行人在無號誌路口被機車撞飛事故,無疑又把中央和地方的臉打腫了。面對無號誌路口的行人奪命盲區,政府竟只能被動改善,毫無主動盤點的企圖心。
本報五月在「走出行人地獄」專題報導中,就具體指出全台非號誌化(含無號誌及只閃燈)路口是行人安全盲區,縣市政府拿出中央訂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回應眾多路口不設號誌,主因是當地車流、人流少;中央則稱市區道路由地方主管,至於多久、哪些情況該重新評估設置號誌,遊戲規則卻付之闕如,以致行人在這類路口的安危只能碰運氣。
以台中這起事故為例,廿幾年前人車都少,決定不設紅綠燈號誌,但多年來環境變遷幅度大,從早年的偏僻荒涼已轉為熱鬧喧囂,附近已有號誌路口,但與此路口有段距離,且警察平時就在肇事路口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顯見該路口明顯有人車衝突危機,而中央的遊戲規則卻一成不變,地方文風不動,若非發生驚人聽聞的事故,這個被放任廿幾年的行人盲區就繼續無人聞問。
另一諷刺現象是,全台有多少無號誌路口,交通部連統計都沒有,前年要加強非號誌化路口道安宣導,才統計出去年一到九月的路口死傷數字。但看看台中這起事故,道安宣導起了多少效果?行人走行穿線遇廿五輛車不停讓,讓行禮如儀的宣導政策格外諷刺。
試問政府,沒有數據要如何對症下藥?遊戲規則不清不楚,中央如何讓地方落實執行、合作改善道安?難道說好的行人優先行動綱領,只能淪為「先出事的先做,沒出事就當沒事」嗎?總等事故發生才急補破網,如何走出行人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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