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特勤租賴清德堂弟住所 賴辦:無特權 依採購法辦理
媒體報導國安特勤用公帑租用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哥哥賴清南的住所,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郭雅慧今天澄清,此為選舉抹黑造謠,賴清德萬里寓所的區域警衛安全維護,是依據「特種勤務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只要是居所都依法需要維安,這是法律規定,並沒有任何特權,一切皆依政府採購法規辦理,相關人士不要惡意曲解。
郭雅慧表示,正副總統維安皆依照「特種勤務條例」規定辦理,針對安全維護對象住居所等,因應危害防止之必要,得劃出安全維護區及設置安全設施等為依據。
郭雅慧表示,國安單位所承租的房屋,屋主賴清南,實際上是賴清德的堂弟而非哥哥。當時依法設置駐地警衛據點,執行相關安全維護工作,國安局以能達成安全維護任務為首要考量。鄰近據點無其他房舍可租用,隔鄰親友堂弟原本願意無償提供使用,但公家單位依法不能無償接受,便以當地市價承租。
郭雅慧強調,總統、副總統的維安,或者是現在的正副總統候選人都有相關規定,而且不分黨派,所以要呼籲有心人士不要為了選舉的利益,刻意用煽動的語言惡意指涉,這樣的行為,不僅是在傷害執行勤務的維安同仁,更會造成社會的撕裂。呼籲惡意選舉政治操作適可而止,留給礦區居民一個安靜的生活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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