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柯文哲引國籍法聲援吳欣盈雙重國籍爭議 律師:只講對一半
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被質疑有雙重國籍,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天表示,在國籍法當中,當立委不能有雙重國籍,她都已經當超過1年了,現在才在查,中央政府完全失職嗎?律師梁樹綸指出,「柯文哲只講對一半」,根據國籍法,當事人負有主動放棄外國國籍義務,柯文哲可能對國籍法不太了解。
梁樹綸指出,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受國籍限制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也就是說,要擔任立委前,當事人就應該主動放棄外國國籍。
梁樹綸又舉,國籍法第20條第1項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擔任立法委員者,由立法院解除其公職,亦即立法院負有查證並解除公職義務。
他強調,我國跟許多國家無邦交,要交由國家查證,其實現實面相對而言有困難,很難一個個查出擔任公職的國民是否有外國國籍,都得仰賴當事人「主動放棄」,因此柯才講對一半,但也凸顯對國籍法的不了解。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