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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撈觀賞魚高舉丟回魚缸 台中動保處派員調查
台中市一名女子日前到某火鍋餐廳用餐時,撈起餐廳外魚缸內的觀賞魚,又丟入魚缸內,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議論;台中市政府表示,已派員到餐廳了解狀況,並將請行為人到案說明。
有網友昨天在Dcard社群網站上發文表示,在Instagram上看到限時動態影片,有名女子前往台中某火鍋餐廳,卻將店外魚缸內的3隻觀賞魚撈起,放置在一旁的座椅上排列,接著又把魚高高舉起丟入魚缸內,全程與一旁友人嬉鬧,引發網友議論。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本案雖未接獲報案,但動保處已派員至店家了解動物狀況,若民眾有行為人資訊,可提供動保處,將請行為人到案陳述意見。
動保處指出,網路上影片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故意傷害動物造成動物受傷,可依同法第30條處新台幣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另外,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以動保法第25條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公開散布虐待動物影片供人觀賞,違反同法第27條之1,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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