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禁團令 回首兩岸金融MOU
選前開放組團,選後宣布赴陸禁團令,五二○將下台的交通部,卻禁止六月一日起出團,不僅邏輯不通,也引發不少陰謀論。蔡總統在台商春節活動時,呼籲在「對等尊嚴」前提下展開對話。是耶非耶?
對等尊嚴當作目標?其實金融方面在二○○九年就已達標,而且是對等尊嚴官方無白手套!那就是金融三項MOU。何以至今進一退三?縱然不堪,也應回首檢視當年,給禁團令、金廈海域事件參考,也供兩岸交流借鏡。
國際上自從BCCI案件後,已確立金融機構設立海外據點須先由監理機關達成共同監理共識的原則。二○○八年底,世界金融海嘯餘波盪漾,本人奉邀由民間轉任金管會主委,經數月努力,情勢稍穩,開始思考兩岸金融交流大方向。當時兩岸針鋒相對之勢,雖然稍緩,但意見交換仍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從而專業交流難免會隔靴搔癢。
二○○九年時,我方係由金管會負責監理金融(銀行、保險、證券)事務,大陸方面則有三個部級單位: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掌,三位主席因兩岸金融活動都還認識,其中以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最為熟稔,但苦於無從當面溝通。二○○九年四月我接獲香港民間邀請,就處理金融海嘯經驗作專題演講,由於一九九七後台灣方面首次有部長級官員到港,港台咸表歡迎。靈機一動,這應是良好機會,我手頭雖有劉主席電話,為避免尷尬,透過中間友人了解意願,從專業立場,劉主席樂意溝通,在約好時間,我直接電話劉主席,除敘舊外並表示六月間將赴香港演講,如他碰巧出差,可以聊聊兩岸金融往來問題,劉主席反應相當正面,但表示須溝通一下。十天後,劉主席回電表示六月間也剛好要去香港出差,雙方可在我演講後一會。
當然在行前,我方也要「溝通一下」,有趣的是得到的回應,有點當年洗髮精廣告詞「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意味:可以去談,但要保密,如有人發現,官方一概否認,換言之,你自行負責。回想起來,香港之行,相當成功,雙方本於專業,同意金融交流有必要,而金融監理機關簽訂MOU更有必要,至於MOU應依國際慣例由主管機關首長簽署,原則敲定,再經過半年推敲文字,兩岸四單位的行政作業,三項MOU終於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經同仁飛行換文,順利簽字完成。至今留存金管會的MOU,任何看官都可以得到對等、尊嚴、官方、無白手套的結論,蔡總統有興趣不妨去看看,是不是符合她期望?但如真符合所謂對等尊嚴,會否又沒芒果乾可賣了?至於兩岸爭議,為何淪落至今?那就要仔細檢視十餘年來漸次的微細變化了!
兩岸金融MOU,其實是兩岸千絲萬縷中的小事,破冰不在香港會談,也不僅在劉主席等對國際金融實務的了解,而是兩岸金融界自九零年代起頻繁交流,所建立或累積的善意與互信。有互信的基礎,雙方擬做進一步的協商,自然是水到渠成。
回到禁團令,觀光署應該是內行的,知道業者的需要,也知道民眾的需求,更清楚民間透過旅遊交流的重要性。但長期官方不對話,原有的白手套連虛張聲勢也沒興趣,執政高層沒去過大陸也就罷了,竟然以沒去過為榮,就嫌超過,此番匆忙祭出的禁團令,竟還用疫情條例為法律依據,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恐怕比戒嚴時期還更離譜。看看當年金融MOU,還真是不堪回首!(作者為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