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25歲台灣女子在澳洲失蹤…警公布照片特徵 2周內第3個下落不明華裔女子

陳冲/禁團令 回首兩岸金融MOU

選前開放組團,選後宣布赴陸禁團令,五二○將下台的交通部,卻禁止六月一日起出團,不僅邏輯不通,也引發不少陰謀論。蔡總統在台商春節活動時,呼籲在「對等尊嚴」前提下展開對話。是耶非耶?

對等尊嚴當作目標?其實金融方面在二○○九年就已達標,而且是對等尊嚴官方無白手套!那就是金融三項MOU。何以至今進一退三?縱然不堪,也應回首檢視當年,給禁團令、金廈海域事件參考,也供兩岸交流借鏡。

國際上自從BCCI案件後,已確立金融機構設立海外據點須先由監理機關達成共同監理共識的原則。二○○八年底,世界金融海嘯餘波盪漾,本人奉邀由民間轉任金管會主委,經數月努力,情勢稍穩,開始思考兩岸金融交流大方向。當時兩岸針鋒相對之勢,雖然稍緩,但意見交換仍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從而專業交流難免會隔靴搔癢。

二○○九年時,我方係由金管會負責監理金融(銀行、保險、證券)事務,大陸方面則有三個部級單位: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掌,三位主席因兩岸金融活動都還認識,其中以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最為熟稔,但苦於無從當面溝通。二○○九年四月我接獲香港民間邀請,就處理金融海嘯經驗作專題演講,由於一九九七後台灣方面首次有部長級官員到港,港台咸表歡迎。靈機一動,這應是良好機會,我手頭雖有劉主席電話,為避免尷尬,透過中間友人了解意願,從專業立場,劉主席樂意溝通,在約好時間,我直接電話劉主席,除敘舊外並表示六月間將赴香港演講,如他碰巧出差,可以聊聊兩岸金融往來問題,劉主席反應相當正面,但表示須溝通一下。十天後,劉主席回電表示六月間也剛好要去香港出差,雙方可在我演講後一會。

當然在行前,我方也要「溝通一下」,有趣的是得到的回應,有點當年洗髮精廣告詞「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意味:可以去談,但要保密,如有人發現,官方一概否認,換言之,你自行負責。回想起來,香港之行,相當成功,雙方本於專業,同意金融交流有必要,而金融監理機關簽訂MOU更有必要,至於MOU應依國際慣例由主管機關首長簽署,原則敲定,再經過半年推敲文字,兩岸四單位的行政作業,三項MOU終於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經同仁飛行換文,順利簽字完成。至今留存金管會的MOU,任何看官都可以得到對等、尊嚴、官方、無白手套的結論,蔡總統有興趣不妨去看看,是不是符合她期望?但如真符合所謂對等尊嚴,會否又沒芒果乾可賣了?至於兩岸爭議,為何淪落至今?那就要仔細檢視十餘年來漸次的微細變化了!

兩岸金融MOU,其實是兩岸千絲萬縷中的小事,破冰不在香港會談,也不僅在劉主席等對國際金融實務的了解,而是兩岸金融界自九零年代起頻繁交流,所建立或累積的善意與互信。有互信的基礎,雙方擬做進一步的協商,自然是水到渠成。

回到禁團令,觀光署應該是內行的,知道業者的需要,也知道民眾的需求,更清楚民間透過旅遊交流的重要性。但長期官方不對話,原有的白手套連虛張聲勢也沒興趣,執政高層沒去過大陸也就罷了,竟然以沒去過為榮,就嫌超過,此番匆忙祭出的禁團令,竟還用疫情條例為法律依據,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恐怕比戒嚴時期還更離譜。看看當年金融MOU,還真是不堪回首!(作者為財團法人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金管會 金融海嘯 香港

延伸閱讀

防基金經理人弊案 金管會擬修法最高罰1500萬元

運動選手看診優免還有專人諮詢 竹縣府與中醫大簽署MOU

刷卡買外幣大踩行銷監理紅線?金管會二問兆豐銀

足球/梅西回應香港事件 中國媒體不買帳:不用再解釋

相關新聞

薛承泰/撥亂而未反正的二度年改

二○一六年蔡政府成立年改會,聲稱一年內完成年改。當時筆者即預言,財務危機最大且最急迫者是勞保,民進黨是不會改的。八年過了...

李清志/都市裡的陶淵明

德國導演文溫德斯最近推出的電影「我的完美日常」,感動了許多人。主角是資深日本演員役所廣司,他飾演一位東京的廁所清潔員,在...

辛翠玲/當中國電動車搶市 歐盟怎解?

過去兩年間,中國汽車出口超越德國與日本,躍居全球最大汽車出口國,囊括全世界電動車銷量的三分之二,掌握全球七十六%的電池生...

朱宗慶/表演藝術與「微笑曲線」

表演藝術的夢想之旅通常由三大核心要素支撐:內容、舞台和觀眾。這三者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一個表演藝術團體成功與否的基石。首先...

楊志良/國人苦痛誰來愁?

台灣是國際上公認為戰爭風險最高的國家,但國人處變不驚,但卻有不少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例如台灣有最嚴苛的低收入標準,只一...

陳亮恭/蜉蝣舞翩翩,剎那花開盡

隨著年齡漸長,生命逐漸衍生煩惱,人生諸多煩惱以生死為最,或說煩惱的源頭多與生死相關,可能苦惱於生命的意義、生死之間的未竟...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