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老人學」典範建構
聯合報昨天關於老人犯罪趨勢的時事新聞報導,背後卻是有回歸於「老人─賭博─老人賭博觸法」命題旨趣的深究與思索。
「高齡休閒只剩麻將、打牌?」的新聞標題,一方面述說的是長者出現賭博犯罪增溫的反差現象,另一方面,則是道盡長者之於頤養天年所極度欠缺用以達到社會參與的各種休閒活動設計,如此一來,推拉之間的兩相拔河,可預見和預料的乃是該項「老人社交賭博罪」關懷意旨,將只會更形惡化。
這是因為:首先,據資料顯示,近五年國內高齡犯罪出現賭博惡化趨勢,全國地檢署所執行六十歲以上的有罪案件,老人賭博罪每年都有高達兩成以上的成長率。誠然,其中所涉及到長者性別、年齡、生活景況之類的背景屬性,有待進一步交叉分析;但不爭的事實是「老人社交賭博罪」已蛻變成一項兼具集體意涵的整體性社會現象。這樣一來,解決對策也就不僅止於依法究辦的警政司法範疇,而是要如何復歸長者之個人家庭動力、人際互動生態以及社會包容環境,據以思考如何能營造一個滿足人性需求之「可欲」、友善對待之「可遇」、安全環境之「可域」,以及服務奉獻之「可譽」的高齡樂活天地。
因此,理當是要就「老人社交賭博罪」的外顯行徑,進一步延展至當前攸關老人、長者等高齡人口族群的生存、生活與生機建制設計,能否從目前被邊緣化的非主流處境,漸次融入於包容互動的主流生活世界裡;從小賭怡情的特定場域,到多方布建的社會性參與,以迄於從休閒娛樂到賭博觸法、從罰金到入監、從無被害人犯罪到起訴率低、從一時興起到常業賭客等認知行為,以推動觀念充權的社會教育。換言之,對於老人小賭的議題考察,斷然不在於犯罪情事的司法懲處,而是我們這個社會,究竟提供了多少讓長者得以仰望生命天光的躍動元素。
冀此,欠缺包括生理層面的老化磨損、心理層面的認知發展、社會層面的活動參與,抑或文化層面之自我實現需求的整體性關照,直指出來的是:因應即將邁入的超高齡社會,如何去正視「老人學」應有的典範建構?畢竟,小賭當只是長者其中一項的老趣,至於像是老身、老伴、老友、老本、老窩、老酒、老嗜、老去等等人身圖像,都有待整全多層的進一步探究,更非只是停留在常態性認知裁判而來的諸多體制性阻礙。以此觀之,老人賭博罪議題當比想像中來得深邃複雜,遠的不說,從酒癮、藥癮到賭癮,或是久坐賭博的身心戕害,何嘗不是另類的抗老變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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