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樓塌 缺安全思維
前夜北市大直樓塌,初步研判是鄰近工地連續壁支撐出現問題,導致臨宅地基掏空而使建築物傾斜沉陷。
一般在都市密集區域的地下工程大多採用連續壁工法,主因是基地狹小,沒有空間做明挖邊坡。連續壁工法在國內已使用數十年,不是什麼高深的技術,但連續壁施工如果失敗往往會造成鄰房之損害,甚至影響整個建築工程的成敗。
本案造成爭議與矚目的焦點,不在技術問題,而是在建商與政府機關處理問題的態度與作法。民宅傾斜龜裂的發生已是警訊,建商卻絲毫不在意,台北市都發局在民眾陳情後,於七月六日發出「經建方會同監造方現場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認定非屬施工損害‧‧‧本局不予以列管」的公文,更凸顯政府機關缺乏「安全思維」。
民宅出現裂縫、滲水、位移等問題是事實,但都發局建管處卻因「地下工程尚未全面開挖」、「建方會同監造方現場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認定非屬施工損害」,並未找第三方公正機構勘查,就認定無安全危害之虞,這也未免太草率了,難怪樓塌後會造成民意沸騰。
最扯的是建商在事發後,居然拿不出觀測系統的資料(用來觀測地層位移與呈現地下水高度的資料),對比之前與民眾協商時,撇清責任的說法:科學的觀測資料都顯示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屬施工損害,實在是一大諷刺。
以現有資料來看,建商以開挖十一點九五公尺的方式避開結構審查(六都中,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均規定地下層開挖十二公尺須審查結構),在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中,也規範的相關「丁類場所」營造工程,必須經過施工安全評估審查。「丁類場所」涵蓋建築物地下工程之施工(開挖深度達十八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之工程),此案工地因為開挖深度與開挖面積均低於規範值,亦毋須經「丁類場所施工安全評估」。建商對法規的熟稔度,不亞於專業技師或顧問機構,相信在規畫設計上,亦有其專業度,所以應該不必去深究其是否專業技術不足,關鍵在於連續壁施工的安全計畫與執行的落實度。
針對連續壁施工,有幾項可以改進的作法:一、連續壁工程專業廠商制度的建立,因為目前並無任何規範,導致施工廠商良莠不齊,工程品質難以控制;二、連續壁施工機械駕駛與操作之證照制度必須落實(類似吊掛作業一機三證的制度);三、施工計畫書的製作與落實,建築工地的施工計畫幾乎是抄襲沿用其他類似的建案,且施工中工序步驟的落實又付之闕如,常是造成意外的主因。
連續壁施工不是高深的技術,但施工過程中,地質鑽探、施做導溝、鋪面打設、穩定液調配注入、開挖單元、吊置鋼筋籠、澆灌高抗滲混凝土、整周施作完成等,每道工序都必須穩當落實,不容投機取巧,而地下工程施工時,觀測系統所呈現的地層位移與地下水高度的資料,更必須每日檢查,若有異常須立即應變改善。營建工地「安全第一」的告示與招牌不只是用來宣告而已,必須落實到所有工作者的「安全思維」內,才能確保類似案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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