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給癌友求生的區間車
日前聯合報「陽光行動」報導因「健保丟包、商保過時」,致癌友斷求生路,也讓健保身分住院與自費身分住院的爭議浮上檯面。很多人疑惑,台灣不是有全民健保嗎,怎麼會有自費住院這奇怪名詞出現?在健保的照顧下,不是有基本保障?自費項目不是屬於醫美或特殊高昂的醫療項目才會用上?
去年之前,我也以為是這樣。我繳稅也繳健保費,以為健保會是我的基本依靠。這幾年健保署頻喊「商保補位健保」,商保我也有,應該不用擔心了吧?萬萬沒想到,有一天健保署不但不保護我、不給我依靠,還聯手商保斷我生路。
去年之前,我也不懂什麼是健保身分住院、什麼是自費身分住院;之後,我全都懂了,但我寧願一生都不懂。
在一次例行檢查中,我發現自己得了乳癌中的三陽,標準治療方式是六次化療加上十八次雙標靶,因為淋巴沒有感染,兩隻標靶藥健保都不給付,三個禮拜打一次雙標靶,兩隻標靶藥一支六萬多,一支三萬多,加起來破十萬元,打十八次接近兩百萬元。
我的媽媽從小幫我們保了防癌險、醫療險;但即使有保險,我得到的保障遠遠不夠支付數百萬元的標靶藥費。我的婆婆跟爸爸都說要賣房為我付標靶藥費,但我能讓老人家為我賣房嗎?
我的醫療險有實支實付,但條款規定要以健保身分住院才能獲得理賠。雖然我在一家大型教學醫院開刀治療,但醫師明白告訴我,無法讓我用健保身分住院打昂貴的標靶,必須用自費身分住院。我已自費負擔高昂的標靶藥了,健保署不給付我的藥費,連健保身分都不讓我用。在保險公司的認定裡,非健保身分住院就等於自費身分住院,亦等同非必要性住院,也就等於「不予理賠」。
於是,為了能以健保身分住院,我必須每三周坐一個半小時的火車,到外縣市住院打標靶藥。
謝謝這家大型教學醫院為我開刀的醫師,容許我跑到外縣市打標靶藥後再回到他這追蹤,也謝謝外縣市醫師接收了徬徨無依的我。在我每次獲得保險理賠來支付龐大的卡費時,我總是想,有保險的我已經如此辛苦,沒有保險的人,會有多無助呢?
我不懂,得了小感冒的時可以拿著健保卡走進診所看診拿藥,得到健保補助,怎麼得了重大傷病,健保卻急著切割,要我只能用奇妙的自費身分就醫?
我曾經以為,健保就像台鐵的區間車,人人可搭終會到達目的地,如果想求快速求舒適,就自費加價去搭普悠瑪;罹癌後我才知道,很多癌症治療並沒有區間車,只有普悠瑪。
作為一個中華民國國民,我只卑微的希望能夠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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