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運人士罕見公開抗議基本法23條

據法新社報道,香港社會民主連線的成員余煒彬周二(2月27日)和另外兩名民運人士在香港政府總部門外舉行抗議活動,抗議政府計劃制定新的國安法律。

據報道,自2019年北京鎮壓大規模、部分演變為暴力的民主抗議活動,並實施全面的國安法以來,公眾示威活動在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幾乎完全消失了。周二,香港社會民主連線的成員在港府門前舉行的抗議活動十分罕見。

香港政府官員表示,需要制定執行進一步的本土安全法堵塞「漏洞」。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日前表示,在28日結束的為期一個月的公眾咨詢中,他沒有聽到任何反對意見。

社會民主連線是香港目前僅存的少數反對派團體之一,其成員因表達不同政見而多次面臨起訴。余煒彬在接受法新社采訪時表示,很多香港人(對新國安法,即基本法第23條)感到擔憂。他說:「我不明白為什麼律政司司長說他沒有聽到任何反對意見或擔憂。」

另外一位參加抗議活動的民運人士陳寶瑩說:「國家安全對人民很重要,但必須建立在民主、自由和法治的基礎上。」

陳寶瑩還表示,港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眾咨詢,但主要局限於親北京的聲音。

去年1月,香港特首李家超在接受香港《商報》采訪時表示,他已要求香港保安局草擬基本法23條立法的第二稿。在采訪中他表示,條例草案在較早期有一個方案,但經歷「黑暴」外國勢力不斷嘗試插手、干預香港事務後,他認為得要穩妥防範,要真真正正想到最極端的情況,所以要求保安局草擬第二稿。第二稿中尤其針對間諜活動、偽裝組織,以及新媒體、新科技等手段,希望在2023年、最遲2024年完成整個立法工作。

2019年,香港泛民派發動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游行。抗議活動不斷持續,沖突也一再升級,規模越來越大。

2020年5月,中國全國兩會期間通過了香港國安法的修訂,同時督促香港盡快就23條完成立法。由於中共中央繞過香港立法會立法,草案在香港各界和國際社會引起巨大爭議。

香港特首李家超去年1月在接受香港《商報》采訪時表示,香港國安法有三個目標,包括防範、制止和懲治,現在的手段仍主要在於制止和懲治,但他更重視的是防範。他強調,在防範方面,管理非常緊要,有好的防範措施,對想危害香港的外國勢力,能起阻嚇作用。他表示,要用「防火牆」堵住(外國代理人的)「偽裝組織」。他說,有很多外國代理人的組織在香港用其他名稱偽裝,包括用某個機構,所謂研討會,但其實就是偽裝組織,部分在被控告後自行關閉,他期望建立有更好的防火牆,阻止這些組織來香港。

香港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日前也表示,《基本法》23條不存在立法後「備而不用」或「立法嚴、執法鬆」的情況。她表示23條不是「只放在這裡嚇人」,強調有法律就要執行 。梁愛詩曾在2003年以律政司司長身份推動23條立法。她強調,說法律不能停留在03年的世界,要與時俱進。

據香港媒體報道,目前正在香港考察的中國大陸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與香港12名政界人士舉行早餐會。這12名政界人士包括兩名全國人大前常委範徐麗泰和譚耀宗、兩名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和譚惠珠、政協常委陳馮富珍、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以及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等。湯家驊接受《香港01》采訪時表示,夏寶龍在早餐會上討論了基本法23條立法和香港經濟情況。

© 2024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

本文章由德國之聲授權提供】

相關新聞

習普中南海會晤 談烏克蘭危機

俄國總統普亭訪問大陸兩日,除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兩場會談外,十六日晚間兩人還在中南海舉行「小範圍會晤」,新華社報導,兩人...

習普會 中、俄將深化軍事協作

俄羅斯總統普亭昨天抵達北京,開始新任期後為期兩天的首度出訪,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其舉行兩場會談,表示要「進一步加強發展戰...

普亭訪哈爾濱成敏感詞 當地學校要家長盯好小孩「發文趕緊刪!」

俄羅斯總統普亭今天訪問中國,明天將轉往哈爾濱參訪「哈洽會」。有哈爾濱民眾爆料,當地學校日前通知家長囑咐孩子「要注意言論」...

國台辦懲戒台灣5名嘴 陸委會:北京對自身體制缺乏信心

大陸國台辦15日宣布,將推出「懲『獨』法律措施」,並稱因蓄意編造有關大陸的虛假訊息,對劉寶傑等五位台灣名嘴與其家屬進行「...

大陸宣布將推出懲「獨」法律措施、制裁劉寶傑等5名嘴

準總統賴清德即將就職之際,陸續宣布的新政府高層不少有獨派背景,大陸國台辦15日宣布,將推出「懲『獨』法律措施」,並表示因...

普亭接受新華社專訪:俄中關係已達歷史最高水平 仍持續加強

俄羅斯總統普亭接受新華社專訪,普亭表示,俄中關係已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即使面對嚴峻的國際情勢,兩國關係仍持續加強。當代俄中...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