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長:23條立法將涵蓋間諜及網路罪行
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會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包括就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他指出,23條立法方向及部分條例內容,將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路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鄧炳強接受《香港大公報》採訪時說,港版國安法實施三周年,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社會秩序迅速恢復,香港重回正軌,法治得以彰顯,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無論在初創企業成立、新股集資、股市成交額,以及香港特區的資產和財富管理業務總值等數據,都有所上升。
香港特首李家超多次透露23條立法已定下時間表,最遲明年立法。一直在推展立法工作的鄧炳強表示,會考慮香港社會近年的情況,以及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立法方向及部分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路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鄧炳強指出,他看到一些危害國家安全分子,仍然以不同方式進行鼓吹和滲透以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網路更經常被用作煽動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鄧炳強強調,會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包括就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以及特區政府以立法方式清晰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路安全責任。他指出,香港近年所經歷的,正是「軟對抗」等煽動行為、網路言論和刊物等容易激化社會大眾。
鄧炳強以《羊村》繪本一案為例,稱法官判刑時形容涉事的三本兒童繪本均有煽動意圖,是向兒童洗腦,並引導兒童不相信香港司法制度並藐視警察,只有以武力對抗政權機關才能保護他們的家園。他還提到,今年3月,有一批人在旺角出售煽動書籍,各被判5至10個月監禁。
鄧炳強並指出,間諜活動的風險亦不容忽視,港府正檢視哪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沒有涵蓋的,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路的缺口,以制定有效和務實的方案和條文,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
他解釋,香港《基本法》23條規定應予立法禁止的七類行為中,香港國安法涵蓋了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兩類。現行香港法律只涵蓋部分相關行為,故有需要完善。
鄧炳強說:「有了《港版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家安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