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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資源垃圾場大火未落實分類疑禍首 環保局:不定時破袋檢查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環保用地資源垃圾暫置場,日前大火延燒5小時撲滅,製造濃煙惡臭,引發隔壁嘉縣長翁章梁、立委蔡易餘追究。環保局說,春節資源回收量爆增,起火原因疑夾雜鋰電池、打火機等易受熱物品起火,將加強監控管制措施,避免災害。
為落實垃圾分類,環保局持續以多元化管道辦理資源回收宣導教育活動,落實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並將不定時進行家戶垃圾破袋檢查。環保局發現,手機幾乎人手一機,使用壽命到或故障不用的鋰電池,數量多,未做好分類,天熱易起火。
環保局說,高壓容器、電池、打火機屬資源回收物,應獨立打包並交付資源回收車回收,另容器中可能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等氣體,如遇到高溫及壓縮易造成危險事故,呼籲民眾丟棄高壓容器前,應先「確認用盡、獨立打包、加註警語、交付資收」等4步驟,以確保回收人員及自身安全。
環保局將媒合大賣場、回收商、連鎖超市等處提供高壓容器、鋰電池等物質回收,或獨立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車收運,提供民眾多元回收管道。
嘉市從2005年1月1日起始推動「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均以輔導為主,未強制執行,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檢查」,將資源回收物丟到垃圾車者開罰1200元!環保局即日起將不定時進行家戶垃圾破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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