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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高分院建制逾70年 近27億新建工程今公開閱覽
台南高分院委由台南市府工務局代辦「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辦公廳室新建工程」,該局今日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公開閱覽,並預計3月份公告招標。
台南高分院建制於1947年6月1日,原名「台灣高等法院第一分院」,為台灣高等法院所成立的第一所分院。院址坐落台南市中山路170號原日治時期台南州商品陳列館舊址;1948年1月1日更名為現今的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管轄區域幾經遞嬗,現有轄區為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及雲林縣,迄今已逾70年。
台南高分院指出,新建基地位在台南安平區「機62」,新建工程採設計與施工併辦的統包方式辦理,工程預算為26億9500萬元;規畫總樓地板面積為4萬4435平方公尺,約1萬3442坪;預定為地下2層,地上6層鋼筋混凝土結構物。
且依使用類別主要分為公共區域(地面層)、管制區域(地面層)、管制區域(地下層)及地下停車空間與服務空間等五大類;工期預計為決標後1500日曆天。院方及工務局竭誠歡迎建築業界及廠商踴躍參與或查詢政府電子採購網,以了解更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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