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控台糖涉嫌圖利財團 台中東大開發案全用公有地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位於台中大肚山東麓的農地森林,遭到財團覬覦,預計開發為台中東大科技產業園區,開發基地全數為公有地,而地主涉嫌圖利財團,台糖把農地森林賤價標租給財團,惡化當地生態環境、空氣及交通,引發附近居民反彈抗議。
陳椒華上午與多個環保團體、當地居民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控訴台糖等地主涉嫌圖利財團、劣化周遭環境,還有空汙抵換的問題,要求重新評估開發的公益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陳椒華指出,位於台中大肚山東麓、西屯路上端的32公頃農地森林,預計開發為台中東大科技產業園區,大面積毀碳匯換汙染的開發,不僅將增加已經超載的空汙問題,還會惡化基地東側易淹水地區的問題,再加上29.38公頃的開發基地,竟然全數為公有地,地主涉嫌圖利財團。
陳椒華還說,環境部即將公告空汙增量抵換原則,以不同區域的汙染物減量,抵換開發案增量汙染的荒謬,更藉由此案凸顯其荒謬之處。
陳椒華表示,開發單位元富土地開發公司,透過標租取得台糖土地設定地上權,長達20年的權益付出8億元,24公頃的土地平均一年僅40萬元,形同月租只有3萬多元,即可獲得龐大的開發利益,還計畫興建千人住宅區,違反台糖設定地上權「不得興建集合住宅」的通則規定。
陳椒華強調,台糖為國營事業,每年的預算經過立法院審查,土地效益應由全民共享,現在卻把珍貴的農地森林,賤價標租給財團長達半世紀,惡化當地生態環境、空氣及交通,更引發附近居民反彈抗議,「別讓開發單位展延,停止敗家子的行為。」
陳椒華表示,沒有使用的閒置土地,應該移交國產署處理,莫以活化為名,賤租大片土地給財團,任意進行開發獲利,請台糖記取前董事長吳乃仁賤賣土地,遭到判刑的教訓,不要再圖利財團。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科長謝仁碩、環境保護司副司長徐淑芷回應,抵換原則是環境部審查環評,提供環評委員參考使用,不適用於地方政府。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副分署長邱傑勤則說,台中榮總、農田水利署的土地,如果沒有公用需求,應該統一移撥國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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