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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忠孝夜市六成攤販遭瘋狂檢舉占路 攤商嘆生意難做
台中市忠孝路觀光夜市180攤商有105攤遭檢舉「占用道路」,非營業時間未將攤車、攤架移除,影響交通,被經發局、警察局開罰。攤販抱怨生意難做。市議員江肇國、陳雅惠建議市府輔導攤販符合營業規範,兼顧攤商與用路人權益。
忠孝夜市攤販集中區管委會主委曾再富說,忠孝夜市共有180間合法攤位,經發局於8月23日及24日前往稽查,其中I02攤遭經發局開勸導單,限期改善。
有4攤被警察局各開罰1200元,其中滷味攤被連續開罰,大嘆生意難做。
曾再富指出,攤販營業結束後,攤車與生財器具無處安置,希望市府協助攤商,尋找適合地點。
市議員江肇國、陳雅惠邀經發局市場管理科長蔡永福、轄區正義派出所員警等人現場會勘,前市議員、市政顧問邱素貞也到場關心。
江肇國、陳雅惠說,希望大家各退一步,站在攤商和用路人立場找到平衡,讓攤商能夠安心做生意,消費者也可確保用路安全。
他們呼籲市府輔導代替開罰,攤商盡量能將攤位在非營業時間移至安全位置,還路於民,保障用路人安全。
科長蔡永福強調,忠孝路觀光夜市為道路型攤販集中區,核准使用的道路範圍屬公有土地,非營業時間應將道路上攤架、攤棚移除,回歸道路用途。
經發局為有效管理該攤集區營業秩序及充分給予攤販改善機會與時間,3個月輔導期限,協助輔導攤販符合營業規範。後續辦理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台中市攤販集中區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為求攤商穩定謀生計,未來將協助輔導管委會尋找幾處適合空間,容納攤車與生財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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