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條款檢舉台中受理41案 95%39件是五月天演唱會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去年6月增訂「黃牛條款」,台中市政府至目前共接獲109件檢舉案,只有1件涉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移送地檢署偵辦,其他多因資料不完備無法成案。行政調查中的41案有39件是五月天演唱會。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文創法》修法增訂「黃牛條款」,讓文化局和新聞局發展文創產業時,有工具對付黃牛,但執行至今,多因無法追查購票者資料,查不下去,台中市移送一件,但至今仍無一件成案開罰。
張芬郁指出,根據文化局和新聞局的資料累計,從「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接獲疑似販售黃牛票的立案共109件,其中文化局2件、新聞局107件,張芬郁表示,她要求文化局和新聞局善用《文創法》賦予的權力和警察局共同積極處置,否則損及的是台中市政府威信。
文化局長陳佳君指出,文化局收到2件檢舉案都是「火焰之舞台中場」,最後因無法確認購票者資的資訊,所以無法成案。
新聞局說明,接獲的黃牛檢舉案件,主要案源包括五月天演唱會、音樂祭、LiveHouse舉辦之中小型演唱會等,107件中,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有4件,其中3件資料不全,1件資料完備,已移送地檢署。
另加價轉售共103件,有43件資料完備後續調查,其中2件調查結果與檢舉事證不符,另41件有39件是五月天演唱會,還在行政調查中。
市府指出,取締黃牛票之困境,被檢舉人個資查證困難與正當性,尤其現今網路搶票、身分認證與以往紙本票證運作方式, 難以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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