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大線用地都市計畫被判無效 北市:收到判決再討論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台北捷運萬大線LG04站捷七開發案都市計畫無效。北市捷運局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詳細理由,收到後會再跟相關單位討論是否上訴。
台北捷運萬大線LG04站捷七開發案,地主土地被納入開發,從住宅區變為捷運開發區,而向法院提訟。北高行認為,北市府有利益衡量的瑕疵之違法,今天判決都市計畫無效。可上訴。
北市捷運工程局晚間以新聞稿回應,尊重法院判決,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詳細判決理由,將於收受判決書後,邀集相關主管機關研商討論是否上訴及後續因應措施;至於是否會影響萬大線相關工程進度,則會審慎評估。
捷運局說明,捷運萬大線LG04站為一地下車站,在站體兩端需設置出入口及通風口等捷運設施,在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已利用學校用地設置一側出入口及通風井,另一側原朝向與私地主以辦理聯合開發方式取得捷運設施用地,期能創造地主、政府及投資人等三贏方式辦理。
捷運局說,因辦理聯合開發過程不順利,又受到大法官釋字732號解釋令,內政部要求捷運設施改以最小用地劃設,再辦理用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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