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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王牌交易所詐騙案起訴 創辦人潘奕彰與知名律師王晨桓均求重刑

國內前3大虛擬貨幣交易商之一「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勾結自稱「系統之神」的林耿宏、「千蕎團隊」林若蕎等詐團,利用魔券幣、CSO幣、FITC幣、NFTC幣等虛擬貨幣詐財、洗錢,有多位律師參與其中,被害人數超過1200人,損失近8億元,台北地檢署今偵查終結,起訴知名律師王晨桓等32人。

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洩密、藏匿人犯罪嫌等,除對潘奕彰、林耿宏、林若蕎等4名詐團主嫌起訴求處20年以上重刑,對涉嫌勾結詐團的律師王晨桓也求處12年以上重刑。上午10點說明全案偵查結果。

北檢起訴指出,被告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蕎等人均明知虛擬貨幣MOCT幣(魔券幣)、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本質僅為以電腦程式產出的電子訊號,鑄造成本低廉,並無實際應用前景,竟自民國108年起,透過犯罪組織分工,以編寫內容不實的虛擬貨幣白皮書、經營王牌交易所、ProEx交易所,將虛擬貨幣於兩處交易所分別上架(王牌交易所:MOCT幣、ProEx交易所:CSO幣、FITC幣等幣)。

詐騙集團利用一般人不十分理解或不明白虛擬貨幣原理、價值及交易方式的機會,藉由成立IMBA直銷團隊及各分會推銷,並於網路媒體散布不實新聞或於交易所操縱幣價等手段,誆騙民眾投資購買虛擬貨幣,以此方式詐得至少近8億餘元。

檢方查出,林耿宏等人組成犯罪組織詐銷各式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相關產品,犯罪所得至少22億餘元。林耿宏指示下屬將犯罪所得4300萬元交付王晨桓,其中2600萬元作為王牌交易所增資款,另以1700萬元作為曼谷建業法律事務所之投資款。

王晨桓明知CSO幣、FITC幣、NFTC幣及BNAT幣均無實際價值,發行的白皮書內所載團隊姓名也均為虛構的英文名,仍於去年6月間,以「軍師」角色教導林耿宏等人修改白皮書內容,以符合形式規定,當中資訊虛偽,令使用者相信當中存在專業團隊,還安排虛擬貨幣得以兌換實體商品或服務,及上架至DEEPCOIN、UNISWAP交易所,使表面上具實體落地應用價值及交易平台可供流通變現,以取信於他人。

北檢建請法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數超過1200人,損失金額近8億元,其中金主林耿宏、交易商潘奕彰、行銷林千蕎、陳○暘等4人均為本案犯罪之核心人員,彼此利用專業知識、幣圈之影響力相互勾結,聯手誆騙民眾,危害社會經濟秩序至鉅,惡性重大,犯後矢口否認,均請判處應20年以上徒刑。

王晨桓身為國內知名法律事務所的所長,並身兼王牌交易所總裁,竟勾結詐欺集團主謀,參與犯罪組織,洩漏偵查秘密給林若蕎,提供房屋藏匿通緝中之林耿宏,並扮演「軍師」角色協助詐欺集團塑造垃圾幣具流通性的假象。又收受、使用高達4300萬元之犯罪所得,充作王牌交易所增資款,甚至將犯罪所得洗錢至境外法律事務所,阻撓檢警機關追查等,犯後毫無悔意,建請量處12年以上徒刑。

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律師 洗錢 王晨桓 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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