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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不及格遭退訓...她竟上PTT洩漏國安局長官身分 二審仍判3年8月
周姓女子4年前不滿遭國家安全局退訓,在PTT公布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的本名、化名及官階,她否認名字是機密,一審依國家情報工作法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判周女3年8月徒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一審判決,仍維持判周女3年8月徒刑,可上訴。
周女考取國安情報人員特考,2018年3月間報到受訓,並簽署「保密誓約」,但她受訓成績不合格,被廢止受訓資格;周女2020年10月28日在PTT發表文章,洩漏訓練中心主任、副主任的本名、化名及官階,經國安局告發此案。
周女供稱,她不知道情報人員本名、化名是機密,檢方起訴認為周女曾受訓,受有「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情報工作應有之觀念與方法」等課程訓練,明知情報人員身分不得洩漏,依國家情報工作法違法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罪起訴。
一審認為,周女應知悉情報工作對國家的重要性,僅因不滿受訓過程,就任意洩漏情報人員身分資訊,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考量周女造成危害輕微,依法減刑,判刑3年8月。案件上訴,高院二審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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