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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酒駕罰鍰8萬逾10年 台南分署這動作讓他一次繳清
台南48歲程姓男子11年前騎乘機車行經永康區勝利街,經警攔檢酒測超標遭市府交通局裁罰9萬元,隔年移送強制執行,核發執行憑證後,交通局今年2月間將剩餘欠款8萬元再移送執行,連同欠繳健保費近9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祭鐵腕扣薪,他這才先行繳清8萬元酒駕罰鍰。
台南分署表示,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程有薪資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薪資。程主動電話聯繫表示,因為公司收到扣薪,他想一次繳清,但仍須扶養小孩,欠繳健保費部分則請求延期繳納。昨天上午程到分署繳清8萬元酒駕罰鍰,並請求6月底前繳清健保費9912元。
台南分署呼籲,「酒駕零容忍」,在飲酒之後,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計程車代步切勿自行開車,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同時,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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