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名師跟學生爆不倫 她揭下體特徵檢方當庭驗鳥信了
高雄一名補教名師被控7年前和國中女學生發生不倫戀,該名師多次和女學生發生關係,直到女方上大學後,這段戀情才終止,事後女學生對老師提告,高雄地檢署偵查時,女學生舉證老師下體特徵,獲檢方證實,認定老師在女學生未成年時,與她發生多次性行為,今偵結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將該位老師起訴。
檢方調查,2017年女學生正就讀國中,為了升學報名名師任教的補習班,每天定時到補習班報到,大小事都會幫忙,沒多久女方與老師越走越近,在班上發展不倫。
這段感情直到女學生上到大學後才結束,但女方不滿老師玩弄感情,質疑男方在她求學時,明知她未成年,卻仍與她交往發生性關係,檢附證據後提告性侵。
雄檢偵辦時,名師喊冤,稱他從未與女學生發生過性行為,只有在女方升高中壓力大時,因情緒不好,與女學生視訊,否認兩人關係。
因事隔多年,檢方為此傳喚補習班主任、同事等人作證,該位名師與女學生關係走得近的消息,早在補習班傳開,還有行政人員證稱見過女學生從老師車上下車。
至於補習班主任,證實老師與女學生的關係,主任直指老師本就不應該與學生交往,他曾為此幫對方處理許多感情事,兩人一度為此事爭執多次,當時女學生分手後,曾跟他訴苦,覺得感情被玩弄,他也開導對方,希望女方能夠釋懷。
為了佐證老師曾趁女方未成年時發生性行為,女學生還提供老師下體性特徵,稱老師下體長約11公分,很粗,腰間還有脂肪瘤,檢方並勘驗下體照片,認為下體狀態與女學生說法相符,且腰間確實有脂肪瘤。
檢方認為,若女學生未與老師交往,為何會拍下兩人躺在同一張床上的照片,還標註「在一起的217天」,遑論女方還能對於老師下體特徵有清楚描述。
檢方綜合事證,認定該名師確實曾在女學生未成年時,與她發生9次性行為,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補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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