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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柬埔寨案 首起求償獲賠1040萬
台版柬埔寨案奪三命詐四億,假投資詐騙被害人向詐團提告求償,士林地方法院收案累積四十件,求償金額一億餘元。法院昨宣判首起求償案,犯嫌傅榆藺等十餘人,應賠二名被害人共一○四○萬元。
夏邱姓被害人主張,前年十月短短十天,誤信詐團假投資詐騙,損失九四○萬元,向傅榆藺等十四人求償。被害人謝女則是前年十月十二日匯款一百萬元,至遭囚虐死亡黃女銀行帳戶,對傅等十三人求償一百萬元。
法官以傅榆藺等人在本案中認罪,經判決處刑,綜觀被告等加入犯罪組織,共同實施詐欺取財及洗錢,認定傅等人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詐團成員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文誠、張家豪、鄭建宏、吳秉恩、曾忠義、林順凱、李佳文,依加入犯罪組織時間,負連帶賠償責任。兩名被害人分別獲賠全數受騙金額,共一○四○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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