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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網戀水電工 傳裸照還獻出處女身
新北市一名13歲少女3年前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從事水電工的鄧姓男子並交往為男女朋友,少女不僅依鄧男要求傳送裸照並兩度與鄧發生親密性行為,少女母親事後檢查女兒手機,驚見裸照始追出上情怒報案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22歲從事水電工鄧姓男子於2021年7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一名當時年僅13歲少女,互通訊息後交往為男女朋友,鄧男不僅兩度與少女發生親密性行為,少女在鄧男要求還以手機自拍兩張裸照傳送給鄧觀賞。
因少女近來常獨自外出,事後少女母親察覺有異,檢視女兒手機發現女兒傳訊「我們下次見面是啥時」、「我隨時都行」,又看到對方回訊「露全身」,驚覺事情不單純才逼問出上情,一怒之下報案提告。
鄧男到案後坦承所有犯行,且供稱所有聊天紀錄與裸體照片已刪除,同時原使的舊手機因出車禍摔壞,已沒有任何少女裸照,加上已與少女家屬調解成立,少女事後也表示,「我不想對他提告,我滿喜歡他的。」新北地院日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及製造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1年7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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