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桶屍案/從間接證據推論 呈現國民情感
蔡姓酒店小姐為數百萬元債務、感情等糾紛,殺害陳姓男友並用水泥封屍,本案在毫無直接證據、死者死因不明下,國民法官仍依殺人等四罪重判蔡廿七年六月刑;法界分析,國民法官為素人,證據力門檻相對職業法官寬鬆,從本案有罪、中高刑度分析,呈現出了國民情感。
有職業法官說,殺人、貪汙等重罪對證據要求一向嚴謹,神岡桶屍案初期陷入膠著,起訴時也毫無直接證據,不論是對一般職業法官、國民法官都是很大的考驗,若由職業法庭審理不論是否有罪、量刑輕重,可能都會和國民法官帶入的觀點不同。
也有法官認為,國民法官從一般民眾角度出發,從間接證據的構築下做出有罪心證,門檻可能會比職業法官低,但本案關鍵仍是缺乏直接證據,加上二審高分院、三審最高法院檢視證據嚴格,上訴後有一定機率被撤銷。
本案偵查、公訴蒞庭期間,台中地檢署一共動用八名檢察官,目的是強化間接證據,佐以經驗法則說服國民法官。公訴檢察官張凱傑說,他開宗明義就向合議庭表示本案完全沒有「直接證據」,連死者確切死因都不得而知,但死者成桶屍絕非自然死亡,諸多疑點也指向蔡女。
張凱傑提到,關鍵證據是蔡女閨密的一張自拍照,陳二○一九年三月五日失蹤後,蔡女同年四月二日就和閨密去峇里島,閨密清晨五點四十七分在桃機第一航廈的一張自拍照,墨鏡反射照出蔡女正低頭滑手機。
隨後五點五十一分,陳的女兒就收到父親傳LINE自稱要出國,還附上一張航班看板照,經比對閨密其他拍到的看板中,航班資訊一模一樣,在在顯示蔡女出國前隨身帶著陳的手機,假冒陳的身分傳給他女兒,營造陳仍在世假象。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