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控市府「好大官威」…嘉義民宿挨罰6萬 法院判他敗訴:並非無理
嘉義市某民宿於2022年遭客人舉報為「非法旅宿」,因當初入住房型與預訂不同,價差600元,業者因而被嘉義市政府開罰6萬元,並勒令歇業,業者不服,自認持合法營業許可,但提訴願遭駁回,去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調查,業者並無營業登記,市府裁罰並非無理,駁回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女客人當初透過網路平台airbnb預定入住4人房,因確診延遲入住,但入住發現民宿提供房型與預訂不同,且兩房型價差600元,因此,向嘉義市政府陳情民宿有違規營業行為。
業者澄清,因訂房平台延誤信息傳達,導致起初與黃女溝通不良,但已退還訂房平台金額,並免費招待黃女一家住宿一晚,業者還說,黃女還簽署一只聲明書,說明民宿並無任何營利事實,該業者怒斥,嘉義市政府「好大官威!」未設法調解消費者與業者兩方,反倒見獵心喜,為求績效給予處分。
由於,該民宿並不在嘉義市政府所公告的合法民宿名單中,經高高行調查,該業者確實並未申請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卻有對外經營民宿。對此,業者坦言,建築體因屬違建,因此無法取得民宿登記證。
不過,業者主張,當初已退還黃女訂房金額,免費招待一晚,並無營業事實,高高行認為,即便業者與消費者之間已妥善處理糾紛,仍無法掩蓋自身違法經營民宿的事實。
經查,該民宿於2021年5月就已被嘉義市府發函通知不符法規,並於2021年12月初,業者將民宿改名,仍繼續於網路平台招攬生意,因違規事實明確,2022年2月中,就被市府勒令將網路住宿廣告下架,並罰3萬元罰鍰。
高高行審酌,嘉義市政府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裁罰該業者最低法定額度6萬元,並勒令歇業,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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