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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亡串證之虞 法官裁定88會館主嫌郭哲敏延押2個月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賭博等罪嫌,去年8月自泰國被解送回台後,11月被新北地檢署起訴,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郭哲敏及其親信張旭昇羈押禁見3個月。因羈押期限將屆,新北地院合議庭經評議後裁定郭哲敏、張旭昇自2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檢署偵辦88會館主嫌郭哲敏洗錢案,去年12月開庭時郭哲敏庭上服用恐慌症藥物遭法官訓斥,名模女友錢帥君當時也現身法庭,2人在庭上深情對望引發社會議論。
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再度開庭審理時,郭哲敏對於經營地下匯兌和經營博弈網站一概否認,辯稱是親信張旭昇自己與檢舉人李銘展等人合作經營地下匯兌,對此完全不知情。並反控檢方至今拿不出他營利賭博的證據,希望能在農曆過年前具保停押,但法官僅表示合議庭會就此評議,便讓郭哲敏還押。。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郭哲敏、張旭昇2人違反銀行法及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犯罪嫌疑仍屬重大。又其2人所涉之罪係最輕法定本刑有期徒刑7年以上之重罪,逃亡以規避審判及後續執行程序之可能性即高,且郭哲敏於案發後長期滯留國外,張旭昇則藏匿國內,嗣均經緝獲方到案,是其2人均有逃亡之事實。
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郭哲敏、張旭昇2人涉犯重罪且均有逃亡、串供、串證之虞,無從以具保或其他方式加以取代,應予以延長羈押2個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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