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前機要專員涉貪定讞判7年半 市府:尊重司法
嘉義市政府前機要專員吳健榮,被控收受業者30萬元及價值20餘萬元咖啡豆、茶葉等,協助業者履約及請款時不受刁難,一審判決無罪,但二審依據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意旨,認定吳犯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逆轉改判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嘉義市政府表示,尊重司法。
吳健榮原為市府工務處技士,2018年退休再以機要職回聘任市府專員,2021年元月離職;一審認為,業者交付財物與吳員無對價關係,無法認定賄賂故意判無罪,嘉檢上訴,台南高分認為吳員與工務處承辦人有類似師徒指導關係,有影響力,改判7年半徒刑。吳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7日駁回上訴,吳男將發監執行。
嘉義市政府表示,廉能是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之一,更是每一個縣市政府用人的基本原則。吳員是否有不當介入而涉及不法,前經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又於二審判決有罪,上訴三審今日定讞,市府尊重司法單位的判決。市府同仁秉持專業在各個崗位認真努力,希望能給予支持與肯定。
市府表示,市府各項採購案件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每年舉辦採購法專業訓練,強化採購人員專業素養,讓採購作業更周延外,2021年更成立「重大採購廉政平台」,由市長黃敏惠與法務部廉政署署長、嘉義地檢署檢察長及嘉義市調查站主任等人共同簽署公約,跨域合作強化採購稽核及施工查核等防弊措施,以健全機關採購作業與品質,讓公務人員能安心執行職務、廠商獲得合理權利、民眾獲得優質公共建設,共創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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