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訕笑資源班惹眾怒!七寶媽三度道歉緊急關社群帳號 網翻黑歷史酸:去避風頭

童年全家擠一坪造假?徐巧芯秀照片打臉 曝「早餐店賺兩萬」辛酸

中職/許基宏後第二人!陳傑憲幫球迷簽名後被球隊巴士丟包

前觀音鄉長黃茂實幫郭董連署 每人300收購…獲緩起訴繳國庫50萬元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去年發起連署,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提供240萬元資金,給前桃園縣觀音鄉長黃茂實,以每人400元代價為郭董收購連署書,黃拿120萬元給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長徐智遠,要他發包給其餘里長以每人300元代價收購連署書。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案偵辦,考量黃、徐犯後坦承犯行,均給予緩起訴處分,各支付公庫50、10萬元。

緩起訴書指出,中國國民黨前中央常務委員范成連與改制前桃園縣觀音鄉長的68歲黃茂實、現任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的58歲里長徐智遠,3人得知郭台銘、賴佩霞欲於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獨立參選,而為第16任總統選舉、副總統選舉的被連署人,由范出資(范成連部分已遭新竹地檢署偵結起訴)為郭董收購連署書。

范成連去年10月5日下午3點駕車前往黃茂實中壢區住家,當場交付80萬元現金,要求黃茂實以每人每份400元代價募集連署書,隔天晚間7點52分再度到黃家交付現金160萬元。

黃收受賄款後,分別於10月5日下午、10月8日晚間去新屋區徐智遠住處,先後交付20萬、100萬元,並指示徐分別交付5至10萬元不等現金,分發給新屋區里長姜仁新、彭煥鈿、彭小林、劉德亮、李子維等人,並告知每提交1分連署書即可獲得新台幣300元的報酬。

不過姜姓等5位里長因故均未收受,並將款項退還給徐智遠,徐於去年10月13日晚間9點40分去黃家,將黃所交付的120萬元全數退還,因而未影響連署結果,案經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新竹縣調查站移送偵辦。

檢方調查,認為黃茂實、徐智遠所為均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預備對連署人行求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審酌黃、徐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態度良好,認以緩起訴1年為適當。

檢察官諭知,黃茂實、徐智遠均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前者向國庫繳交新台幣50萬元、後者繳交新台幣10萬元。

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前排左2)提供240萬元給前桃園縣觀音鄉長黃茂實(前排右1),以每份400元代價收購郭台銘連署書,黃又發包給新屋里長徐智遠,桃園地檢署偵結,考量黃與徐均認罪,均獲緩起訴1年,分別向國庫繳50萬、1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
國民黨前中常委范成連(前排左2)提供240萬元給前桃園縣觀音鄉長黃茂實(前排右1),以每份400元代價收購郭台銘連署書,黃又發包給新屋里長徐智遠,桃園地檢署偵結,考量黃與徐均認罪,均獲緩起訴1年,分別向國庫繳50萬、10萬元。圖/聯合報系資料

桃園 連署書 郭台銘

延伸閱讀

偽造連署書損害郭台銘、賴佩霞連署正確性 女毒蟲被判6月

立委候選人後援會長幫郭董募6040份連署書 雄檢起訴8人

北投溫泉大亨涉「賣郭台銘人情」 收購6百張連署書14人起訴

「支持柯文哲保送賴清德」 趙少康:郭董沒否認是默認

相關新聞

光電弊案起訴15官商 圖利業者91億元 黃偉哲全身而退

台南檢方偵辦光電弊案,查出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為規避繁瑣審查程序、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涉與市府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時任能...

軍人酒駕害死3友 國審判3年半

陳姓上兵去年元旦參與南鯤鯓代天府廟會,飲用含酒精保力達B後駕車搭載四名友人,半路失控擦撞護欄再撞擊中央分隔島,同車有三人...

爆料慈濟開刀房偷拍 吹哨護理師筆電30張打碼私密照:10張我拍的

新北市新店區台北慈濟醫院疑似爆出護理人員偷拍病患醜聞,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3日夜間複訊後向北院聲請裁定爆料者黃男10萬元交...

被害人沒復仇權利?死刑辯論直播湧3500人觀看 網友怒批「打假球」

憲法法庭今辯論死刑違憲與否,司法院YouTube、臉書直播湧入逾3500人觀看,創下有史以來最多的紀錄;網友留言抨擊,「...

曾3度合憲…憲法法庭今辯論死刑 大法官態度是否改變引發關注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是否違憲、若不違憲是否須有配套等議題進行辯論,雖然過去的大法官曾在釋字194、263、476三號解釋中...

7票定生死 死刑存廢今辯論

卅七名死囚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在總統大選後拋出公告,今日上午言詞辯論,十五名大法官...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