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當事人100萬元現金、雞血石扮「司法黃牛」 高院前庭長不認罪
台灣高等法院前庭長、律師高明哲被控允諾商人程萬遠假行賄智慧財產自訴案承審法官林洲富,向程收100萬元現金、上百萬元雞血石雕件涉及「司法黃牛」,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高,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高否認犯罪。
高明哲說,程萬遠在偵查筆錄中所稱,所謂「高明哲與林洲富談好如智財法院有自訴案的管轄權林洲富定會幫忙」,及程稱「自訴案開庭時林洲富會指責對照沒有經認證怎能印這些東西」等,2次的供述均不實在。
高明哲說,檢調對程萬遠做的筆錄至少有2、30處相互矛盾,且程萬遠已敗訴的自訴案對程作出的不利裁判顯示,程向來認為打官司的對造都在行賄、法官都在收賄,未來將在審理庭中再一一答覆法院。
高明哲的律師張嘉容說,程萬遠對於第一次與高明哲見面時有無提及錢的事,在檢、調的說法不一,且程聲稱公司股東包括多名退休司法官,這些退休司法官都與高明哲熟識,高怎麼可能收賄?
律師說,程萬遠曾表示常與退休司法官討論案情,高明哲不可能以如此拙劣的手法去詐騙程而不被拆穿,而且,程萬遠因案已對林洲富提告,林洲富也反控程萬遠,高明哲根本沒有詐騙程萬遠的意圖。
檢方調查,高明哲2019年涉嫌向訴訟案件當事人程萬遠聲稱,可打通承審其訴訟的更二審智財法院法官林洲富,程信以為真,提供100萬元現金、雞血石雕件,希望高明哲向林洲富關說,拜託林不要被訴訟對造關說或收錢。
林洲富後來判程萬遠敗訴,程向調查局自首舉發高明哲,檢調認定,高收取程提供的100萬元及雞血石但未行賄,涉嫌詐欺罪。
全案源於十幾年前程萬遠向台灣金橋電子購入大批液晶螢幕及電腦機箱,金橋的商品外包裝上貼著美國FCC(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認證標章,程將商品運至泰國,7000多台螢幕、6萬餘個電腦機箱自燃,程慘賠1億元。
程一度向媒體投訴,指金橋賣給他產品沒經過FCC驗證,控告時任金橋董事長陳束學等人詐欺、偽造文書,附帶民事求償1億元,但法院先後判程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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