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宮鬥...她破壞水晶球遭調職、曠職未改善 法院:解僱合法
TVBS主播宮鬥鬧上法院,前主播張靖玲前年5月間,遭調職專案組資深文字記者後又被解僱,提告請求回復主播原職、確認兩造僱傭關係。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張確有侵犯他人物品職場不當行為,調職處分無不合法,張長達4個月均不提供文字記者勞務,曠職且繼續達3日以上,經規勸9次未改善等,公司終止勞動契約有理由,今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全案起源於,TVBS主播宮鬥牽涉多名主播,其中古姓主播裝設針孔拍攝辦公室畫面,發現同事相關行為後申訴,TVBS則訪談多人,其中游姓主播的申訴書提及,游把隔離霜擠在古的高跟鞋,又自稱親眼看見張剪破古的毛衣等。張則稱,古帶著風水師到主播台貼符、擺陣,並也透過律師發聲明強調,沒有剪人毛衣,游姓主播虛構此言論,TVBS未查證相關不實言論。
主播宮鬥引發張遭調職、解僱,張靖玲主張,TVBS不法調動,請求回復主播原職,訴訟期間又被解僱,追加請求確認兩造間僱傭關係存在及給付薪資等。
法院日前勘驗古姓主播提供的畫面顯示,認為張靖玲在2021年10月間,趁古不在座位時,特意至其座位弄汙破壞古座位上的水晶球,見「請勿關機」紙條,蓄意長按電源鍵強制關機古的電腦,並倒入髒液禮盒紙袋,確有侵犯他人物品職場不當行為。
法院認為,TVBS開會認定張不當侵害古,應將兩人工作區域隔開,如轉換工作職務或座位區分開,張不承認且不簽署工作職場行為改善書,無法確保將來不再發生;張靖玲遭調職處分,從主播被調職為專案組資深文字記者,即使衍生工作內容適應、陪伴及陪同母親就診、主播光環喪失等不利益,也是TVBS合法行使懲戒權、張依法必須容忍的範疇,不能認調職處分不合法。
解僱合法性部分,張長達4個月均不提供文字記者勞務,曠職且繼續達3日以上等情狀,TVBS經9次規勸,張仍未改善等情狀。法院認為,張不能因爭執調職處分的合法性而未到職,或擔心被解釋為同意調動而曠職,TVBS依勞基法終止勞動契約,為有理由。法院也提及,TVBS2022年9月13日一次發布9大過、解僱等行為,則不符合「累計大過警告無效後,再行解僱」規定。全案原告之訴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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