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飆車釀1死1傷…他稱「頻繁聽到靈界聲音」 求法官別再羈押
胡姓男子前年從彰化開夜車北上,在台北市區連闖紅燈,以120公里時速於承德、中正路口撞死騎機車的陳姓保全,他當場喊叫「要拯救地球」,檢方依殺人罪起訴,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他6年6月刑。胡的律師稱胡也是「被害人」,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刑度,但得在服完刑後治療3年。胡羈押期將屆,他2日求法官「不要羈押我」,法官諭知候核辦。
胡在開車前施用安非他命,但精神鑑定報告指他有疲勞駕駛的情形,法院未認定構成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
2022年7月2日晚上10時許,胡姓男子(55歲)從國道三號快官、彰化系統北上,2日凌晨4點30分駛入台北市區不斷闖紅燈,4點41分開至士林承德路、中正路口,以120公里時速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廖姓駕駛汽車,廖骨盆骨折。胡在衝撞廖的車子後,逆向駛入承德路,撞輾68歲陳姓保全,陳因多重頓創、顱腦損傷不治。
檢方查出,胡的安非他命檢驗結果第一次驗為陽性,第二次為陰性,顯示劑量很少。胡偵訊時稱看到紅燈有踩煞車,但「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我有想過要放棄,但是他用炫光迷惑我,但我當下為了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要拯救地球,整個世界封冰」。
士院審理認為胡的車輛偏右行是因車輛失控,不具有殺人犯意,改論處殺人未遂罪。士院認為,胡以高速衝撞廖的轎車,廖幸經搶救而救回一命,但陳姓騎士卻身亡,應予譴責,考量他患有精神疾病,以致辨識和控制能力降低等情狀,判他6年6月刑。
檢方認為胡應可預見在市區飆車的後果,犯的是殺人罪,一審判決不當,提上訴。胡也上訴,去年11月28日坐輪椅出庭,法扶律師主張他是「疲勞駕駛」,犯的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
死者的兒子指胡姓男子沒有悔意,應該要從重量刑。檢察官指出,胡長期吸食安非他命而引起藥癮、精神疾病,這些並非死者的錯,胡顯然漠視生命。
胡的律師表示,因胡犯的是刑案,保險無法理賠,但房產遭被害人查封扣押,並非無意處理賠償問題。律師還指不管胡是精神病發或是疲勞駕駛,和被害人一樣「都是本件的被害人」,已付出該負的責任。
因高院囑託三軍總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指胡「仍能頻繁聽到靈界聲音」、「身陷囹圄都是神靈考驗」,還說「不認為自己有病,同時認為精神科藥物服用過久會變成機器人,若有機會將自行停藥」,高院去年12月26日將一審未諭知保安處分部分撤銷,胡在服刑完畢後須強制治療3年,其餘上訴駁回。
因羈押期將屆,高院2日開訊問庭,胡姓男子希望法官能別再羈押他,律師則說胡的雙腳已殘疾,刑事二審既已宣判,應無逃亡之虞;檢察官仍建請繼續羈押。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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