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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毀天倫 「生還者」籲修法重罰
高雄市林姓男子1家4口2021年12月晚間在愛河旁過馬路,遭無照酒駕累犯黃男撞上,林妻死亡,林男和2個女兒重傷,林昨由藍營議員陪同悲泣指「往生的人上天堂,醒過來的人卻活在地獄」,呼籲酒駕修法從嚴從重,建立酒駕受害者代位求償機制。
高雄市議員、立委參選人鍾易仲、李眉蓁、陳美雅等人昨陪林男開記者會,林泣訴酒駕案造成家破人亡,法務部長蔡清祥案發後曾說,想推動修法把酒駕致死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判處,但執政黨立委過半,「捍衛酒駕被害人的人權推不動?」盼明年新上任立委提案修法。
鍾易仲表示,2019年2月法務部提出「酒駕再犯致人於死可判死刑」刑法修正草案,把酒駕再犯以「不確定殺人故意」刑度處罰,最重可判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死刑,但修法結果不如預期。
鍾易仲痛批,部分人認為「酒駕肇事不比謀殺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民進黨過半的國會未通過「酒駕再犯可判死刑」,但實務上酒駕又常被輕判,尤其「酒駕再犯」者刑責未顯著提高,看不出嚇阻作用。
李眉蓁說,林男家人遭3次酒駕慣犯撞上、家破人亡,法院雖判賠3500萬元,但官司打2年只得到債權憑證,沒有獲得賠償,反而自費百萬元治療、復健,打官司,未來將推動建立代位求償辦法,讓受害者快速取得賠償金。
「喝酒就不能駕車!」陳美雅說,應修法加重酒駕刑責,讓民眾不再存有僥倖心理;議員陳麗娜則建議,酒駕罰款應專款專用,用在防制酒駕、受害者救濟。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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