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縣客家局長「弄」標案給弟弟做 前年入獄今已假釋
前台北縣客家事務局局長何培才被控藉勢藉端向廠商索賄,甚至借牌圍標,獲取不法利益,2021年7月14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5年8月徒刑定讞。何12月1日經法務部核准假釋,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假釋中應付保護管束。
何培才2007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6月16日間擔任台北縣客家事務局(現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局長,而翔富旅行社負責人則是胞弟何育才。2009、2010年間,北縣客家局辦海峽兩岸客家藝文交流活動,何邀人參與標案,再交給翔富旅行社辦理,由翔富得利。
另外在2009年間,台北縣政府為三峽客家文化園區設置附設的餐廳、禮品店辦委外經營招標,2次流標後,調降營運成本再第3次招標,何培才也請名藝公司出面參與投標,得標後,何將自己籌劃執行經營。為免因參與投標廠商不足法定3家廠商而流標,還找來2家廠商陪標。
高院更一審認為,何培才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政府採購法以詐術使開標不實罪,但新北地院依據營業稅籍資料查詢表內容,及將保證金、權利金、借款資金,計算為何的不法利益,認定他獲利202萬餘元,計算方法有誤。
高院統計,何培才的圖利的不法利益分別為4萬2824元、4萬9406元,都在5萬元以下,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應減刑。高院認為何身為北縣府客家局局長,竟為貪欲而不知廉潔,以規避法令迂迴或違法欺罔手段標得採購案後,再交給胞弟辦理,直接圖翔富旅行社不法利益,因此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2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定讞。
何培才2021年8月23日入監執行,法務部12月1日核准假釋,刑期終結日期為2026年8月26日,縮短刑期後刑期終結日為2026年2月23日,高院裁定何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