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周玉蔻罵他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趙少康:判賠220萬無法阻止她再犯
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不滿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節目「辣新聞152」和臉書,稱他拋妻棄子、家暴、不認骨血等語,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視賠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並應移除相關言論。趙少康今發聲明指出,判賠220萬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所有賠償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趙少康聲明全文如下:
針對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周玉蔻及民視共要賠償我220萬,其中200萬元賠償,民視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一事,本人聲明如下:
1,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
2,周玉蔻曾因毀謗馬英九被法院判賠180萬元,因毀謗郭台銘被法院判賠200萬元,現在更因毀謗張淑娟女士被控告,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她並不把賠償200萬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
3,判賠220萬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更何況她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
4,本人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她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本人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5,媒體也要留意不要成為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為虎作倀毀壞了自己的聲譽。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