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輪胎行孽子縱火奪8命 法官認手段殘忍、無悔意判死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去年6月15日發生縱火奪8命悲劇,縱火的陳家二兒子陳彥翔因積欠債務,又與父母因家務爭吵,憤而出門購買汽油返家縱火,造成一家8口包含自己的母親、妹妹、妻小、大嫂及姪女葬身火海。今新竹地院宣判,陳彥翔視訊聽審,法官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彥翔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竹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素琪指出,陳彥翔審理時,否認有殺人犯行,但經合議庭調查證據後,認定陳彥翔對於其縱火行為有極高可能造成家人死亡之事,抱持著不在乎、不違背己意的心態,因此合議庭認為,陳彥翔卻有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既遂、未遂、殺害兒童、殺人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的犯意及犯行。
檢警調查,陳彥翔因積欠債務經濟狀況不佳,與同住父母經常因家務發生爭執。案發當天晚上9時40分,陳男因洗碗等家務事,與父親、母親發生激烈爭執,陳男負氣離家,出門購買20公升汽油。
當晚10時5分,陳父正準備收店打烊,並將家中機車牽進屋內,購買汽油返回的陳男又與父親發生激烈爭吵,隨即將買來的汽油往頂高機工作區及門口機車潑灑。陳母聽聞爭吵聲,和陳妻下來查看,陳父見店內四周均遭潑灑汽油、憤而報警。
未料陳男看到爸爸報警後大怒,隨即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並朝已潑灑汽油的頂高機、機車方向丟擲,由於現場布滿揮發汽油,火勢迅速引燃,機車也發生爆炸。
陳母和陳妻見狀,為搶救家中幼子,急忙奔上樓,但因火勢猛烈,大火不到幾分鐘就燒穿一樓木質裝潢天花板,導致在房內的陳母、陳妹、陳妻和3名兒女(3、6、7歲),以及大嫂、姪女(1歲)等8人葬身火窟。警方獲報後立即抵達輪胎行,發現陳男身上散發汽油味且情緒失控,當場以放火罪準現行犯將他逮捕。
合議庭考量陳彥翔手段殘酷,其縱火行為,造成重大傷亡結果,勘受嚴重罪行,經檢察官和被害人家屬求處死刑的各項量刑情狀全盤考量後,認如量處無期徒或較輕的有期徒刑刑度,與陳彥翔主、客觀犯罪情節比例不相符合,認為有剝奪陳彥翔生命、使之永久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量處陳彥翔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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